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加强北京文物的保护和修复,研究做好文化遗产的规划和保护工作,以及圆明园恢复重建的研究论证工作。
据11月17日报道,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17日上午作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调研工作情况暨对市政府议案办理和专项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的说明”。
建议提出,当前要在加强对“物”的保护的同时,更注重对“文”的保护,提高文物观光旅游的品质,要把对有形遗产的保护最终归结到对城市文化的保护上。加强重点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复,研究做好皇城、天坛、朝阜大街、什刹海、香山、圆明园遗址、宣南文化区等文化遗产的规划和保护工作,以及圆明园恢复重建的研究论证工作。
建议指出,研究探索居民居住权益实现和流转的多种方式,以此拓宽人口疏解和风貌保护的途径。可以采取“人走权益随”的方式,实行搬迁转移;也可以采取“人不走权益也不走”的方式,制定优惠政策,改善居住环境,保护历史遗存,恢复街区风貌;在适宜发展文化产业的地区,也可以采取“人走权益不走”的方式,使居民土地或房屋的相关权益以股份的方式参与到文化产业的经营中来,分享文化产业经营的长期收益。
圆明园位于北京市区西北的海淀区,是一组清代的大型皇家园林,由圆明园及其附园长春园和绮春园(后改称万春园)组成,通称为“圆明三园”。圆明园规模宏伟,融会了各式园林风格,运用了各种造园技巧,被大多数中国园林学家认为是中国园林艺术史上的顶峰作品。清朝时一些在中国的外国传教士参观圆明园之后将其称作“万园之园”。
1860年,圆明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英法联军焚毁,现仅存遗址。1988年,圆明园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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