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使级会谈的意义在于,在中美没有外交关系的特殊情况下,为两国提供了一条交换意见、沟通联系的渠道。从1955年8月1日至1970年2月20日,中美大使级会谈共进行了136次。1955年4月万隆会议期间,周恩来发表声明:“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缓和远东紧张局势,特别是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的问题。”7月13日,美国在英国、印度斡旋下,建议中美各派一名大使级代表在日内瓦举行会谈。
1955年8月1日,中美大使级会谈在日内瓦举行。会谈有两项议程,一是双方平民回国问题。二是双方所争执的其他问题。9月I0日,双方就第一项议程达成协议:中美双方承认,在各自国家内的双方平民享有返回祖国的权利,并宣布已经采取并将继续采取适当措施,使他们能够尽速行使其返回的权利,中美两国分别委托印度和英国政府协助中美平民返回本国。这是中美大使级会谈15年里唯一达成的协议。随后,由于美方将中美两国在台湾地区的争端与中国政府通过和平方式还是使用武力来统一台湾的内政问题混为一谈,使会谈陷入僵局。
为推动会谈继续进行,中方从1956年9月到1957年12月先后提出关于促进中美人民往来和文化交流、关于中美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准许对方新闻记者前来进行新闻采访、关于彼此给予司法协助等协议声明草案,但均被美方拒绝。1957年12月12日,在第73次会议上,美方又以其大使调任为由,委派非大使身份的代表参加会谈,企图降低会谈的级别,致使会谈中断9月之久。此后,中美大使级会谈一直断断续续。中国政府在会谈中始终坚持两项原则:美国政府保证立即从中国领土台湾和台湾海峡地区撤出它的一切武装力量,拆除它在台湾的一切军事设施;美国政府同意中美签订关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协定。但是由于美方坚持其干涉中国内政的立场,会谈没能取得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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