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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部: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实施PM2.5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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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于12月6日零点截止。但至于公众关注的PM2.5标准不会近期即作为空气评价标准,而要等到2016年1月1日才能广泛实施,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解释称,这还需要资金和时间来准备,但鼓励全国各地区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状况和环境的需求提前实施。

武雪芳说:自11月16日以来,中国环保部共收到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各方的反馈意见达1,500余条,而至于公众关注的PM2.5标准为什么不会近期即作为空气评价标准,而要等到2016年1月1日才能广泛实施,武雪芳解释是:

武雪芳:标准发生变化以后,比如说,新增加了污染物指标之后主要源于这需要设备购置,人员培训、还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需要时间来进行准备,实际上在2016年是在全国普遍实施的一个时间,在这个之前并不是不实施,而是定了一些重点地区,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一些需要提前实施。另外,还鼓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各自

的状况和环境的需求提前实施。

武雪芳还特别提到,新标准将缩小指数与公众感官的背离感。

武雪芳:新标准里我们加入了PM2.5和臭氧8小时,预计它们的加入将消除或者缓解公众主观感受感受和发布指数不一致的问题。之前我们是制定的臭氧1小时,国外也是,但是发现1小时达标了,但是还是对人体有影响,臭氧8小时对我们健康有更直接关系,所以我们将标准里增加了臭氧8小时这样一个指标。

武雪芳说,征求意见稿之后还将经过一系列的审查、研讨,和审批程序之后才能最终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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