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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女子欠债不还被法院“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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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一女子因借债不还被当地法院限制出境,并扣留其有效护照。

据12月8日报道,日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对欠了16年债的女子顾某发出了限制出境令。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自今年5月全疆法院展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该院首例对拒不执行当事人限制出境的执行案。据悉,这在乌市法院也尚属首例。

顾某原是首府一家木器厂的员工,从事财务工作。1995年至1997年间,顾某先后28次从厂里借支共15.7万余元(人民币,1美元合6.39元人民币),每次借钱都打有欠条。但事后,顾某未作任何报账处理,也未向厂里归还借款。

多年来,该厂厂长屡屡向顾某索要还款均无果。去年1月11日,该厂长手持28张借条将顾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法院开庭时,顾某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判决:顾某偿还厂长15.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顾某仍未履行还款。

今年8月,该厂厂长向法院申请执行称,顾某至今未履行生效的判决,因其持有澳大利亚护照,因此提出申请,请求不准顾某出境。

法院下达裁定:限制被执行人顾某出境,并扣留其有效护照。

接着,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水区法院发出了对顾某限制出境决定书:顾某在欠款尚未执行完毕前,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出境。

法官介绍,之后,法院将裁定书和限制出境决定书等交给公安厅,公安部门再通知全国的出入境部门,由出入境关口把关,在全国范围内只要顾某出境就会被依法扣留,直到其履行还款义务后,其限制令才能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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