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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警告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近年来随着中共党员参与宗教活动,甚至成为名副其实的宗教信徒,社会上乃至共产党内部出现允许党员信教的“开禁”呼声。

2011年第24期《求是》杂志刊发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文章《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警告参与宗教活动甚至成为名副其实的宗教信徒的中共党员: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文章指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共产党的一贯原则。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共产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共产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文章认为,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

文章指出,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共产党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新中国建立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

共产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

文章认为,允许党员信教将侵蚀涣散党的肌体。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共产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文章指出,针对党内一些人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应在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文章最后指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

社会进步的责任。

近年来中国宗教信徒人数远远超过预想,并且这些信徒中,中共党员的比例持续递增,有的甚至在中共政府机关担任要职。

华东师范大学宗教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向平,在近期的研究中同样注意到本是党员或积极分子的人群中宗教信徒数量在不断的上升。李向平认为,许多“信徒党员”都属于社会精英,他们作为商人或者慈善家,或者其他职业领域,取得了很大成功。其成功也为他们赢得了政府官员们的尊敬。对于当今的中共官场来说,这样的成功被转换为政治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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