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蔡英文日前在第二场总统大选辩论时,质疑马英九收取富邦金1,500万元政治献金,富邦金董事长蔡明忠18日响应称,2008年大选未捐款给马,强调“马英九事实上是拒绝我们的捐款”。国民党马吴竞选总部也否认,并指责蔡英文与民进党胡乱指控。
民进党发言人庄瑞雄18日公布2010年8月25日扁案审判笔录指出,蔡明忠在法庭作证时,辩护人曾问蔡明忠,“2008年总统大选时,你或你的家族,包括你父亲、弟弟及富邦金控或关系企业有无捐款给马英九总统?”蔡明忠回答,当时政治献金法已通过,就他印象所及,确实是有捐款给国民党,并且取得收据,金额应该是1,500万元。
庄瑞雄质疑,蔡明忠讲得很清楚,他有捐钱给国民党,还取得收据,这笔钱怎么可能人间蒸发?马英九是不是政治献金收太多,才会收到忘记?请马仔细回忆,向社会大众交代这笔钱的去向,是进了私人口袋,还是国民党账户?还是藏在其它什么地方?
而根据台北地院二次金改案一审判决书,判决书第96页也指出,“2008年总统大选时,伊(按:蔡明忠)家族有捐款给国民党,金额应该是1,500万元,这笔捐款当时是跟王金平院长接洽,由其经手并取得收据,这个捐款是对政党,至于国民党如何使用不是捐款人所能决定等语”。
二次金改案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郑文龙受访表示,这段内容,是他在法庭上诘问蔡明忠,蔡明忠所说;但郑文龙事后调阅国民党和马英九2008年的政治献金申报资料,都查不到这一笔。
蔡明忠18日出席“富邦台北马拉松竞赛”时,对蔡英文的质疑响应表示,以父亲(富邦集团总裁蔡万才)在法院的证词,2008年大选并未捐款给马英九,去查的话也都可以查到;如果有所谓“捐款给国民党”,事实上是发生在2004年,但2004年总统大选后选罢法就通过了,富邦金身为守法企业,不可能做出违背选罢法的捐助。
蔡明忠也强调自己“平常心”看待这次选举,并说自己认同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说的,永远支持民选的总统。
对民进党持续追打富邦政治献金,马吴竞选总部发言人殷玮表示,蔡英文在总统候选人的辩论会上,毫无证据就指控马英九总统接受富邦1,500万元政治献金,不但马总统在市长任内早已澄清,国民党2011年11月7日还曾发新闻稿再度澄清,蔡明忠也再次否认此事,蔡英文与民进党明显是胡乱指控。
殷玮指出,相对而言,开发基金的官员在蔡英文行政院副院长卸任后到蔡主席家中报告,已有公文可资证明,在辩论会上马总统也提出疑问,蔡不但当场有两分钟可回答,会后还有记者会可澄清,却顾左右而言他,完全没有回答问题。自己一再回避、模糊焦点,却在没有任何证据下胡乱指控别人。
庄瑞雄则说,国发基金官员因业务需要找蔡交换意见,不是什么“报告”,马英九胡乱影射,依此标准,马在台北市长任内,先后五次到富邦招待所吃鱼翅宴,随后富邦成功购并北银,明显有对价关系,这才是真正涉嫌图利,“请吃鱼翅的马市长不要抹黑卸任的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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