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2月20日首次公布了4个指导性案例给各级法院作参考,被视为中国司法进步的一个象征。两位著名学者10月举办讲座时提出“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等观点,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日前则强调政法机关最根本的一条是坚定理想信念。有香港媒体22日刊文分析中国司法改革陷入左右之争的原因。
今年10月,中国司法界两位著名学者贺卫方和徐昕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一场“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讲座,会上提出“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等观点,对中国司法改革前景充满期待。然而12月20日在中央政法委官网“中国平安网”上置顶刊出的一篇长文《2011年法治回眸:在信仰的旗帜下凝聚法治力量》,内容足令学者沮丧。
这篇原载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的文章,引述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会议上所言,“政法机关……最根本的一条是坚定理想信念”。
文章称,各政法机构近年都提出自己的价值观口号,如法院是“公正、廉洁、为民”,检察院强调“忠诚、公正、清廉、为民”,公安部提出“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国家安全部号召“对党绝对忠诚、精干内行、甘当无名英雄”,监狱劳教部门倡导“忠诚、敬业、严明、廉洁”,文章将所有这些口号,提炼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8字。
香港《明报》12月22日评论称,从上述口号可见,中国绝大多数司法部门,都特别强调“忠诚”,虽然仅国安部明示“忠诚”的对象是党,但其它部门的“忠诚”对象应该也是中共。至于法院未提“忠诚”,可能是担心过于有碍观瞻。其实,法院最应该“忠诚于法律”,但内地法院却喊不出这口号。
评论认为,按中共信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军队、法庭、警察、监狱,都是国家机器,必须牢牢掌控在专政阶级手中,这与司法独立形成“悖论”,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一番有关法治的言论对此理论作了最好的脚注:“社会主义的政法队伍,一要对坏人‘狠’;二要对人民‘亲’,这是我们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