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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县一局长酒驾肇事弃车而逃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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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县国税局南石门税务分局局长12月23日晚酒后驾驶一辆桑塔纳的公车肇事后,弃车而逃。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国税部门26日称,肇事局长已被停职检查,目前已到公安部门接受调查。

26日上午,邢台县国税局局长称,对于该事件,邢台县国税局绝不护短,不包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肇事局长已被停职检查,目前已到公安部门接受调查,待公安部门作出结论后,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作进一步处理。同时,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各项制度,提高和改进内部公务用车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日,邢台警方透露,当日下午,肇事局长已到公安机关投案,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中。同时就警方装备受损之事,当事人正与邢台特警积极协商赔偿。

据目击者介绍,23日21时许,一辆桑塔纳轿车自东向西行驶至邢台市中兴西大街地道桥上面时,径直撞向道路中间的隔离栏,先是将一设置的水泥堆撞飞,尔后撞断数根护栏,之后车才停住。事故发生后,车上驾车男子弃车逃向路北侧的小巷内。

此时,执行巡逻大防控任务的邢台市特警支队执勤民警亦恰好赶到现场。因担心车上人员有受伤情况,执勤特警随即追到弃车而逃的男子身边,并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证明,“对方当时就承认自己身份是邢台县国税局南石门税务分局局长,并希望网开一面。”执勤特警说。但事后推测,或许对方认为特警的身份是交警,要查酒驾,所以,随后很短时间内,过来数名男女,“大多带着酒气”。这些人过来之后,开始阻挠民警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一名特警的上衣被一女子高跟鞋蹬破,肚皮上划痕明显。争执中,弃车男子失去踪影。但警方随后从车上搜出一税务执法证,该证件亦证实开车男子系税务分局局长本人。

当晚,据邢台县国税局值班负责人介绍,该车辆系今年9月份刚刚为其配发的公车。该负责人随后与南石门税务分局局长联系,对方称“车丢了”,当要求其配合警方调查案件时,对方便一直联系不上。根据警方调查,事故发生前,该税务分局负责人曾为庆祝朋友生日喝酒。

在坊间看来,肇事局长在事发第三天才去投案,有可能规避相关酒驾法律。“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出现了许多变着法子来规避法律的案例。警方要追究一个人的“危险驾驶罪”,那首先要确认他是醉驾,而确认醉驾则必须要检测体内的酒精含量,那这个人发现警察撒腿就跑,等体内酒精挥发了,再来接受处理,警察就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业内律师称,立法者的难题在于,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来说,犯罪嫌疑人如果逃跑并不要紧,因为警

察只要及时固定了证据,日后将其抓捕归案后,照样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醉驾这样的犯罪来说,当场获取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是追究他刑事责任最为至关重要的证据,如果他当时逃跑,过一些时间回来,就根本无法获取定罪的至关重要的证据,而永远无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不仅对社会其他人不能体现公正,也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

针对上述案件,邢台一律师说,鉴于不能固定直接现场证据的前提下,警方可以固定一些边缘证据,比如对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所涉的当事人均一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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