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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许宗衡贪腐案 龙岗副区长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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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原深圳市长许宗衡贪腐桉的龙岗区常务副区长锺新明受贿罪成立,一审被判处死缓,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桉的锺新明弟弟锺伟明犯受贿罪获刑12年。法庭查明,两兄弟收受贿赂逾4000万元助发展商买地。

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在任职期间,几乎插手所有深圳大型工程。2009年6月许被捕后,福田区区委书记李平和龙岗区副区长锺新明等相继落马。

深圳市中级法院在审理中并未提及许桉,《广州日报》引述法院指出,48岁的锺新明在2007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发展商取得土地,获得拆迁补偿等,共收受财物3590万港元、人民币519万元,构成受贿罪,同桉的锺伟明,为深圳市中天企业发展公司法人,涉共同受贿。两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监禁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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