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则大多持默认状态----即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籍,而中国政府从上世纪60年代起就一直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关双重国籍的争论在中国已持续多年,其间诸多考量,近来争锋再起……
双重国籍出现源于二战前,东南亚国家都是欧洲国家的殖民地,那里采取出生地原则----在哪里出生就可以获得哪个地方的国籍。但自从1909年清朝政府颁布中国第一部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后,中国一直奉行血统原则:不管出生在哪里,只要是中国人的后裔,就是中国人。在东南亚当地出生的中国人的后裔,就自然拥有了双重国籍。
二战结束后,东南亚的国家还是沿用殖民地时期的欧洲法律体系,双重国籍的纠纷也自然出现。按照1950年代的统计,当时中国华侨约有1200万,其中东南亚占据了一大部分。
着手解决“双重国籍”问题,主要原因就是东南亚国家质疑中国在向他们“输出革命”。为了与东南亚国家搞好关系,中国认为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双重国籍”的问题。
在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中国与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取消华侨的“双重国籍”身份,让他们必须选择一种国籍。“周恩来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说,虽然这个条约是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条约,但这种政策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中国希望用这个条约解除东南亚其他国家的顾虑。
按照当时的条约规定,在印尼的华侨既可以选择印尼籍,也可以选择中国籍。而正式从法律上确认“不承认双重国籍”,是在1980年,这还是与东南亚国家的疑虑有关。
在1970年代,包括马共、泰共在内的东南亚国家的共产党,在中国都有电台。为了彻底打消这些国家的疑虑,最终是由邓小平出面,让这些东南亚共产党离开中国。同时,1980年9月10日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基于当年国际政治的需要,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其历史合理性。但时移世易,很多人觉得如今不承认双重国籍已成为阻止人才回归的一个拦路桩。
为了吸引人才,很多过去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也都已经有所改变。今年1月1日,韩国国籍法修订案正式生效,其核心内容是针对海外韩侨、全球人才等人群,政府有条件允许持有双重国籍;越南也已经在2009年,完全承认双重国籍,据称已经有350万的越南归侨,重新拿到了越南籍;同样有着巨大人口的印度,虽然没有完全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却用了一种变通承认的办法----“发放海外公民证”,只要不是在与其敌对的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或者孟加拉国,侨民都可以领取;而美国的制度是不承认公民加入别国国籍,但也不明确反对。
今年的两会期间,中国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也向两会提交了议案,建议可以参考印度的做法,推行诸如“海外华裔卡”这样的政策。
但反对者认为,承认双重国籍将使公民面临身份认同等诸多问题。而且,双重国籍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只是一个蛊惑人心的理由,中国应该做的不是多此一举地再给个国籍,而是应减少对外籍人才的限制。
再说,具有中国国籍的华人在国内经商时,享受国民待遇,拥有经济上的便利,然而一旦出现经济纠纷,甚至刑事责任,双国籍中外国公民的身份就会变为逃避责任时的避难所。如要继续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就是难上加难。此时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复杂的外交纠纷。而这确实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国承认或者不承认双重国籍,都必须同时接下这选择所带来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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