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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整治公车 遏制“车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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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三公消费”之一的公车问题被民众深恶痛绝,并形象地称之为“车轮腐败”。12月30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治理具体要达到三个目标:一是总量减少、二是费用下降、三是管理规范。

2011年4月起,中国党政机关开展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该负责人日前表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摸清公务用车基本情况、清理出一批违规车辆、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肃查处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和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等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国党政机关共认定违规车辆17.95万辆。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云南楚雄州“农业执法车现身老挝”、山东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违规配备进口越野车、湖北省广水市“车随人走”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该负责人指出,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进度安排,下一步将紧紧抓住四个重点:一是纠正处理违规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违规车辆,逐车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规范和清理执法执勤用车。督促财政部会同有关中央部门抓紧出台各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并依据规定核定编制,组织清理,纠正问题。

三是全面完成编制核定工作。督促各地区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完成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等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对于个别党政机关违规配置的进口小轿车和进口越野车,除特殊用途并按规定报经上一级有关部门批准外,将依据有关规定一律认定为超标车,并按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该负责人强调,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将强化开展重点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及严格落实责任等措施。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解决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具体达到总量减少、费用下降和管理规范三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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