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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庆洪被控涉黑再审 起诉书没读一个字 当庭指控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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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黎庆洪等5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等罪的一起打黑大案。这是黎庆洪第二次被起诉。

庭审中,因为众辩护人就程序问题激烈质问,导致法庭4次休庭,审了一整天,公诉人还没有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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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被高院撤销重审

37岁的黎庆洪系贵州开阳人,原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捕前系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2008年9月10日,黎庆洪因涉嫌赌博罪被贵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黎庆洪被逮捕。此后,黎庆洪被控涉黑。

2010年3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黎庆洪有期徒刑19年。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贵阳中院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贵阳市检察院申请撤诉。贵阳中院于2010年8月16日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

公安再侦查,公诉57人

据最新的起诉书显示,检察院撤诉之后,将该案退回贵阳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此案由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8月26日起诉至小河区人民法院。该案再次进入一审。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增加到57人,所涉嫌的罪名也由之前6个增加到了十几个。其中,黎庆洪被控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领导者。在原一审中被列为第17号被告人的黎崇刚(黎庆洪之父),此次也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领导者,位列第二被告人;黎庆洪的弟弟黎猛被列为第三被告人。起诉书指控,黎庆洪、黎崇刚父子自1996年开始,承包矿山经营获利,1999年农历正月,黎庆洪等20余人举行“滴血结拜”仪式,成立“同心会”,到2008年形成了以黎庆洪、黎崇刚为组织、领导者,谭小龙等人为骨干成员、以杨松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曾经主办黎庆洪案的原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潘立新因该案落马,并在昨日成为57名被告人之一,一同受审。

[庭审直击]

公诉人、审判长均被申请回避

焦点一:公诉人身份之争

庭审伊始,被告人黎庆洪向法庭申请公诉人回避。黎称,6名公诉人其中有5人系贵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员,而非小河区检察院的。众辩护人随即集体向“空降”小河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开火。公诉人当庭宣读小河区检察院的任命文件,表明他们系因办理该案被临时任命为助理检察员。辩护律师直指公诉人系“临时工”,认为,公诉人不能身兼两职,必须先有被同级人大罢免市检察院检察员的文件,才能被任命为小河区助理检察员,行使公诉职责。辩护人还指出,起诉书的落款是“代理检察员”, 而我国法律是没有代理检察官之称呼的。对于被告人提出回避的申请,法庭休庭之后,经小河区检察长作出决定,予以驳回。随后,被告人又提出申请复议,再被驳回。

焦点二:区法院能否管辖此案

就该案的管辖权,辩护人表示,小河区法院不具有此案的管辖权。

他们认为,此案原一审在贵州中院,被省高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之后,发回贵阳中院重审,而非小河区法院。审级的变化明显是在规避贵州省高院的审判监督。

法庭休庭后,当场宣布贵阳中院指定小河区法院管辖的文件,并表示原一审案件与此案系两个案件,而不是一个案件。辩护人表示不服,当即指出起诉书白纸黑字写着的是,检察院撤诉后退回贵阳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而非重新侦查,这就是一个案子。辩护人的意见未被法庭采纳。

焦点三:审判长被申请回避

法庭上,交锋激烈。被告人黎庆洪当庭再次提出回避的请求,此次,针对的是审判长。而几名辩护人则当庭表示,为保证该案依法、公正审理,要求审判长退庭。

审判长不得不宣布休庭,表示这一问题依法应请示法院院长作出决定。一个半小时后,审判长再次出庭,宣布决定:驳回要求其回避的请求。

但随后,多名被告人提出审判长应予回避的请求,审判长不得不再次休庭。此时,已至下午6时许。审判长再次回到法庭后,表示这一问题将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后再作决定,宣布休庭。

贵州企业家黎庆洪被控涉黑受审续:称曾遭刑讯逼供

潇湘晨报

昨日,黎庆洪案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昨日庭审较前两日相对缓和。法庭上,黎庆洪表示自己曾遭刑讯逼供。

昨日,法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至下午4时30分许,因公诉人表示有关证据当天无法提交,法庭宣布休庭。据记者了解,一名被告人家属解除了与贵阳本地律师的委托合同,理由是在法庭上本地律师一句话也不敢说,不能很好地履行辩护职责。

被逐出法庭的律师没回到辩护席

因对程序问题的强烈质疑,前两日庭审中对抗激烈,剑拔弩张。昨日上午开庭仍比原定时间晚了半个小时,有了前一天律师的抗议在先,这次审判长主动解释晚点开庭的原因,并表示歉意。

记者发现,法庭内前一天架设在辩护律师席正对面的摄像机撤了,曾经不准全体辩护人查看的证据,经过要求也批准传阅了。上午庭审,审判长仍然训诫了两名律师,但没有再将辩护律师逐出法庭。前一天三名被驱逐出法庭的律师仍没有回到辩护席,据其中一名律师介绍,为了履行对当事人的辩护职责,他前往法庭,希望能获准进入,但法官要求他写一份“悔过书”,这令他非常气愤,掉头走了。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在法庭上,黎庆洪表示,自己曾遭受刑讯逼供,手上有伤,要求鉴定伤情。黎称,他曾多次向看守所驻所检察官、管教和医生提出鉴定的要求,但未获同意。公诉人出示了三份格式基本一致的“情况说明”,表明侦查人员取证合法、程序适当,并无刑讯逼供,但这三份说明遭到辩方质疑。

对于公诉方出证的审讯笔录,辩方也挑出了若干“毛病”,比如,有的笔录上的审讯时间竟然长达26个小时,被质疑疲劳审讯;黎庆洪的多份笔录表明他是在刑侦支队等地进行审讯,被辩方强烈质疑其证据的合法性。

审理中,辩护律师要求侦查人员、在场人员出庭作证,并调取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调取看守所进出所体检记录。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要求公诉人继续举证。而公诉人表示,经联系看守所,当天调不出体检记录,建议休庭。

一家属解除与本地律师合同

黎案庭审中,众被告人家属也纷纷赶来旁听。一名生活在大山里、前来贵阳旁听的被告人家属愤而解除与贵阳本地律师的委托合同,其理由是在法庭上本地律师一句话也不敢说,不能很好地履行辩护职责。

不过,这名家长也对本地律师处境表示体谅。昨日下午,这名家长委托了一名外地律师为其家人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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