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水市发现,在当地的城中村改为社区的过程中,社区干部职务犯罪的情况非常严重。观察人士注意到,不仅在湖北,这种城中村型干部贪污腐败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都非常普遍。
最近几年,湖北省广水市有20个城中村改成了城市社区。结果在过去5年里,这些社区的干部中被发现有职务犯罪的达31人,是以前10年社区干部职务犯罪人数的三倍。这些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都跟侵吞征地补偿款、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贪污受贿有关,而且多个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勾结起来、团伙犯罪的情况非常普遍。比如在当地一个叫曹塘角的社区,社区书记、主任和会计等5个干部联合起来,在3年的时间内,先后8次把应该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私分了。中国宪法研究教学网创办人、现在武汉的王金祥先生说:这种形式的贪污腐败现象在中国各地都非常普遍:
“这个问题不光是在广水市是地方有,据我们了解在全国各地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本来城中村改造应该是按照农民的意思自愿的,结果有行政干预。结果把农民的土地本来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弄成国有土地。本来是小锅饭弄成了大锅饭。往往是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了。这种情况是非常之多。在湖北的武汉市有很多村都是这样的。”
在中国的城中村变为社区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用,农民由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而土地征用的问题必须由政府说了算。湖北广水的检察机关发现,在这个过程中,权力成为一些干部中饱私囊的资本,他们在土地开发转让、居民建房用地审批、社区企业承包、计划生育管理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其实,很多干部根本不懂任何有关土地管理、财务纪律的法律。王金祥先生说,这种有关城中村的职务犯罪比抢劫还厉害:
“我们建设新农村的似乎是合法的。但是好东西却贯彻不下去。像公房改制、所谓城中村改制,这些愿意搞腐败的东西推起来快得很,是有些腐败分子在推动的。当然农民集体所有大家都有集体所有的决定权。你知道居委会那些都乱七八糟了,严格来讲居民委员会是没有财产的,它是群众组织。把农民财产弄成群众性的组织,不是一个实体,不就乱套了吗? ”
王金祥先生认为,中国要减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必须推行政务透明民主。另外,中国也要逐步取消二元户口制度:
“要透明、要民主,征求农民的意见。北京市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现在马上就要弄成一回事了。户籍农村本来就是一元性的,大家都是中国公民,国家也有个趋势要逐步改革。实际上城中村改造还是在搞二元式的户口差别,是一种歧视性的东西。”
湖北广水市的经验还显示,有的社区在干部选举方面出现“贿选”和“逼选”等问题,各种干部之间形成复杂的关系,导致共同犯罪。江西独立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刘萍女士也关注过城中村改社区中出现的问题。她说,强制拆迁在各地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非常普遍:
“江西也是这样子的,比比皆是。做了城中村就可以影响老百姓,影响公民的权利,侵占了公民的权利,侵占了公民的财产,抢夺行为。他们口袋里面越鼓囊,他们越肥,老百姓越穷。以至于无家可归自焚。相对来讲,村干部的收入往往比公务员还要大。但是强征也好、强拆也好、强租也好,他不仅仅是村干部,他们那一块能够左右的,他走的是一条龙都是这样的,他是洗不干净的。污泥浊水。”
有人建议中国完善社区干部的任用和监督机制,以遏制城中村型社区干部的贪污受贿现象。刘萍女士表示,真正关注公民权利的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往往受到官方的打压,不允许公民独立参选、参与监督,干部职务犯罪难以根除:
“缺乏监督导致了权力泛滥。那么我们国家强征、强拆、强租。这三点是引起暴力事件还有群体事件不断上升,也导致他们腐败加剧、蔓延。因为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假的选举。人大代表他没有跟政府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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