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机关报2月2日发表题为《如何认识与维护互联网主权》的文章,称人类国家的疆域扩大到陆、海、空、太空、网络空间五维格局,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具有扩展和侵蚀国家主权的双向作用,维护互联网主权任重而道远。
这篇署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余丽的文章称,20世纪70年代以来,高性能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类的活动提供了一个新的、虚拟的网络空间。人类国家的疆域扩大到陆、海、空、太空、网络空间五维格局,互联网主权也随之显现在世人的视野之中。
文章观点认为,互联网主权是一种新的国家主权形式,其有别于传统的国家主权形式,其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作用的客体是虚拟的,是以信息形式出现的。尽管如此,维护互联网主权仍是信息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它已经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传统的主权领域,主权的作用都是有边界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很难对此作出清晰的判断。文章认为,互联网主权行使的重心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其本质是对思维成果的管理和控制。文章指出,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具有扩展和侵蚀国家主权的双向作用。因此,维护互联网主权任重而道远。
文章称,互联网以开放性特质对国家主权进行着侵蚀。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每一个拥有计算机输出和输入终端的行为体均可以在互联网中发布和获取信息。这些行为体包括个人、国家、公司、利益集团、政党、国际组织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使得行为体进入互联网的门槛极低,所有的行为体基本可以在一个对等的平台进行对话,这就为网络空间内国家之外行为体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行为提供了便利。
在政治领域,某些行为体可以利用互联网把对国家政权形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的言论或网络作品以影视、广告、游戏等方式在线传播,从而影响网络受众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这种渗透是长期且潜移默化的,它能够逐步屏蔽受众原有的理想观与价值观,进而逐渐地接受网络媒体所倡导的各种政治理念。
在经济领域,由于虚拟经济的发展,传统国界不再是控制金融以及产品交易的有效界限,构成经济核心因素的金融产品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国家间较为自由地流动,由此导致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对产业的控制和主导减弱;金融大亨可以较为便利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走,伺机攻击一些国家的金融市场以牟取暴利。
在文化领域,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国家无法对所有网络文化产品的品质和内容进行全方位地筛选与过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
文章观点认为,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国家信息主权。在无中心或者多中心的互联网世界,国家不再是信息发布的唯一中心,信息可以由互联网上的各个行为体发布,这就削弱了国家对信息的主导权和控制权。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跨越国界较为自由地传播,信息边界不再与国家的领土边界相一致。信息的自由流动有着两面性,一方面为行为体的信息交流提供了便捷,如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召开跨国会议等;另一方面也为国际恐怖分子跨国犯罪的实施提供了沟通的便利。
文章称,互联网因其自身特质而具有扩展和侵蚀国家主权的双向作用。两者看似矛盾,实则辩证统一,均具有现实合理性。因此,只有整合这彼此相依又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并结合实际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互联网发展之路,才能更好地发展与利用互联网,有效地防范网络风险与化解网络危机,最大程度地保护与实现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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