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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弃居港权 香港恐无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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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旅居知名学者龙应台将于15日回台湾出任马英九内阁的文建会主委,虽然她只持有台湾护照,但为免争议,早前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出放弃香港居留权,而有关人士指出,香港没有“放弃居留权”申请的程序。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分析,龙应台当日拿身分证,已等同向入境处“声称”自己是中国籍人士(因中国视台湾为中国一部分),现不能再向入境处以自己是“中华民国国籍”为由,申请放弃中国国籍。

2003年到香港大学任教的龙应台,因住满7年,依法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由于台湾法律规范公务员不得拥有双重国籍,引起龙应台能否如期就任的疑问。

龙应台文教基金会执行长李应平响应本报查询时说,龙应台一生只有一本护照和一个国籍,就是台湾国籍,而香港身分证并非国籍证件,她提出放弃,只是避免不必要争议,让社会焦点专注于文化专业,故她下周出境回台后,会寄回身分证。

涂谨申表示,由于中国视台湾为领土一部分,故当龙应台申请身分证时,申报自己为台湾国籍,入境处会纪录为中国籍,“但你不能以台湾国籍为由而放弃中国籍,入境处不会批,亦不会让你成为无国籍人士”。

港大法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说,本港无相关法律基础处理“放弃居港权”申请,以龙应台个案为例,即使她向入境处表示欲“放弃”港人身分并寄回香港身分证,此程序极可能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他解释,由于入境处没有相应机制处理,因此很大可能仅是“知悉”有关申请,而没有既定程序“取消”居留权。

有资深入境处人员说,若外地人士(包括台湾人士)通常居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可提出申请香港居留权。但申请人获批居留权后,据悉现时并无简单方法可“放弃”居留权。

据入境处网上资料,若龙应台在入境处纪录上是非中国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在连续36个月或以上期间不在香港之下,自动失去居留权,但仍有入境权,可自由进入香港居住、就读和工作,不受逗留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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