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均奖励人民币2,000万元”,由于认为韩寒高调抛出的“重金悬赏公告”涉嫌“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再加上“人造门”风波导致文艺青年的社会评价大大降低,损害了80后群体的声誉,内地作家独孤意一纸诉状将韩寒告上法庭,要求韩寒向全体80后同胞公开道歉,并一次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人民币,引发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独孤意表示,韩寒的“重金悬赏公告”看似“有谱”,实为“骗局”,诚如斯言如果枪手是韩寒的父亲韩仁均呢?要是团队头目路金波用匿名邮件的方式发送新闻稿呢?这分明是既当雇主,又当赏金猎人,而且肥水不流外人田,貌似忠厚的韩寒好生奸猾。

韩寒受到独孤意新“指控”
独孤意称,韩寒用“公告”欺诈由来已久,比如他在博客公告栏高调宣称“不参加研讨会,交流会,笔会,不签售,不讲座,不剪彩,不出席时尚聚会,不参加颁奖典礼,不参加演出,接受少量专访,原则上不接受当面采访,不写约稿,不写剧本,不演电视剧,不给别人写序”,貌似很低调很谦逊很会摆谱,可实际上这些年韩寒却到处瞎凑热闹,一刻也没闲着,从上海溜达到厦门鼓吹他流氓式的文化观点,鼓吹完了又忙着为韩雪加盟新东家和某手机发布会站台,站台完了又赶紧在《宅居动物》和《海上传奇》中露脸上相,至于“原则上不接受当面采访”用在韩寒这种“无原则、没品行”的人身上只能当“看戏”,而在另一些“少量采访”中韩寒终于少见的解开了大多数人心中的疑惑:“我不是演员,但一些时刻我必须是演员。”
独孤意认为韩寒参加商业活动也无可厚非,加盟电视剧更正常不过,只是当“演员”不能入戏太深,如果发展成“睁着眼睛说瞎话”、“说瞎话都不带脸红”的“文化骗子”可就大大不妙了,“骗多了要还的”、“还是在法庭上继续表演吧,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演?”。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对于韩寒200万重金悬赏代笔线索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该法律界人士表示,重金悬赏本身是一种要约行为,发布合法悬赏公告征求线索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何况还是韩寒这种较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名人。公告发布人与线索提供者将形成合同关系,得到有效线索后,公告发布人应履行承诺,按悬赏公告所示给予酬金。该法律界人士同时表示,从韩寒郑重高调的发布2,000万悬赏公告到后来接受电视访问时推诿是“玩笑”来看,基本可以认定韩寒确实存在“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因此独孤意状告韩寒“理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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