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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黑老大“聂磊案”进入评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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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在接受《半岛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黑老大聂磊案已经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段,评议结果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讨论结束后将宣判。

对于宣判时间,邹院长没有给出明确回答。

警方已逮捕161人

根据之前公诉机关的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聂磊、姜元、任昊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办游戏场所等方式,聚敛了大量财富。

公诉机关认为,聂磊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市公安局介绍,2010年6月,经过深入调查和缜密侦查,该局一举将以聂磊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摧毁 。

根据市公安局2011年10月21日通报的聂磊涉黑案件的有关情况,青岛市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1年10月21日,市公安机关共抓获这一犯罪组织成员209人,从中逮捕161人;共有14名公安民警因此案被查处,其中包括市北公安分局原局长于国铭、李沧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

案情回放

致人死伤出钱摆平

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10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重大治安案件。

1999年7月16日,聂磊当时在中山路开办红星游乐城,有三人为安某经营的龙山游戏室发广告,来到红星游乐城,双方打了起来,被打的三人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聂磊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安抚,为死者购买墓地,并向死者父母提供一套住房,每月付给他们5,000元(人民币,1美元合6.39元人民币)。

因怀疑妻子周某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将朱某带到昌乐路一家茶楼,将其面部打伤。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当年4月13日,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劫持至面包车上,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其身上……

2000年4月10日凌晨,聂磊在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王某等人误闯入他的包间。聂磊的手下便持枪冲进王某所在的包间,双方争执不下,这些人便朝王某开枪,击中其颈部、胸部,导致重伤。事后,聂磊命人跟王某谈判,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凌晨3时,聂磊因怀疑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打伤了自己一名手下,指使几名弟兄驾车跟踪其至台东六路乾坤火锅城,并闯入包间,将李某强行挟持到宁夏路东段的一处山坡进行围殴,打断了对方的双腿。

2006年12月5日,因33路公交车队停车等原因影响“新艺城夜总会”生意,聂磊指使手下殴打车队队长,伤情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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