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副市长,原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立军,自2月2日被免去公安局的党政职务,到2月6日晚上出走重庆,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再到2月8日被国安局从成都带到北京,成为继打黑唱红之后的又一次出自重庆的重大新闻事件,被称为王立军事件。
这一事件,虽然已过去20馀天,但至今仍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在报章网路,食肆酒席,茶馀饭后,人们或分析,或揣测,有讚誉者称王立军这个内蒙古血统的汉子,以出走美总领馆之极端行为,向世人昭示了其与对他有伯乐之恩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彻底决裂,为自己寻找了一条生路,不失为一个高招;也有针砭者则认为王立军此举,有悖于中国官场的惯例,极端行为带来极端的后果,就此彻底葬身了自己。
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依笔者对王立军事件的观察,以及对大陆政坛的了解,窃以为王立军从开始酝酿出走美总领馆寻求庇护,到成功实施行动计划,便已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这一分析,是基于从体制内的考量。所谓体制内,即是当今中国大陆的政坛之风,官场之律及思维之道。
先论政坛之风。
中国大陆政坛,有其独特的惯性模式,即每当历史重大转折时期,维护平稳和谐是一切要素之最。众所周知,今年是一个重大的转折之年,中共十八大即将召开。中央要求各地切实做到保平稳,保和谐。这是大局,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不管你各地有多少矛盾、多少冲突、多少斗争,作为党政领导的头等大事,就是要在十八大召开前保证政局、社会平平稳稳、和和谐谐。这才是最高境界!广东乌坎出这麽大的事,但省委书记汪洋能遇乱不躁,迎难而上,平稳地处理好这起事件,备受中央讚许。温总理亲临广东,肯定有加。而王立军,以一个重庆副市长的头衔,背离中央的方针,製造出个王立军事件,说大不大,不过是进入美总领馆,「寻求庇护」;但说小又不小,毕竟是一个官至副部级的高官出走,给中央製造了麻烦。这是有悖中国政坛之风的丑事、闹剧,使中央面子上过不去。请问:主政者能允许这种极端行为蔓延开去吗?因此,从体制内去审视,王立军事件的结局一定是王立军给自己找了条不归之路!
再说官场之律。
中共自建国以来,以如此张扬地出走国界者,文革中的林彪算一个。当然林彪的出走真相至今仍是一个谜。王立军则是第二位。有人说他只不过到成都美总领馆。按国际法,使领馆属地已有国界之别。王立军踏进美总领馆,「寻求庇护」,已是跨出国界,进入异国,当有叛国之嫌!这是常识问题,也是一个判断正反的界限。王立军背离了官场之律,美总领馆虽然放你进入,继而通过外交途径将你送出。最终结果就是将王立军拒之门外,根本不接受你这麽个副市长的「寻求庇护」!王立军的如意算盘是想通过此举,寻求活命之路,声称是与薄熙来「决裂」,而以大陆的官场之律去鑑别,则是与党「决裂」、与国「决裂」,就此踏上了不归之路。试想,大陆有30多个省市,哪个省市不会有矛盾、有斗争、有不和。如果,今天你这个王立军到美总领馆求「庇护」,明天又来个某立军要到某领馆去「庇护」,这还得了!这不是在给中央製造麻烦吗?即使王、薄之间真有不共戴天之仇恨,抑或王正确、薄错误,中央也不可能在王立军事件之后去支持你王立军。如果这时支持了王立军,岂不造成了赞成王立军用这种极端方式去处理领导层中的矛盾、不和与斗争的错觉吗?从体制内去分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所以,王立军犯了大陆官场中的大忌!三说思维之道。
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五千年文化传统决定的,大多数人对寻求外国人庇护的人都会嗤之以鼻。有人说,赖昌星(专题)为救一命,出逃加拿大,以时间换空间,不是捡了一条命回来吗?殊不知,赖昌星(专题)是一介平民,王立军是官至副部级的高官,岂可同日而语!而且王立军开创的是一个高官寻求「庇护」的先例,在中国人的习惯思维模式中,就认定你是「叛国」了。这种习惯思维的模式,几千年都没变。虽然中华民族早已统一,但那个卖国求荣的秦桧铁身至今仍长跪在杭州岳王庙内,任人便溺痰溅。前不久,有人曾撰文提议让秦桧直起腰来,塑个立身像,结果被群起而攻之,骂个臭死!不管你王立军跟薄熙来有多大的仇恨,你抗争,你上告,你反诉,都会博得同情与讚赏,而今你王立军去寻求美国人「庇护」,岂不自辱人格,有损国格!王立军是错估了自己的价值,以一个直辖市的副市长身分,到美国人面前去告自己的顶头上司──市委书记,寻错了主子,找错了方向。再说王立军对美国人来说究竟有多少价值可言呢?美国人即使要给你王立军「庇护」,还要看看你有多少分量、有多少价值。王立军自恃过高,自认为分量很重、价值很大,结果美国人将王立军与美中关係一起放到天秤上一称,王立军还有什麽分量?还有什麽价值?理所当然地将你王立军送出门去。王立军最终还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自王立军事件一发生,笔者就断定:从体制内去判断,王立军就此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事件的发展证实了笔者的预见。前不久,有报道称王立军妻子和弟弟在到处寻找王立军的下落:他们在重庆,要见市委书记薄熙来、市长黄奇帆,但求见无门;他们到北京公安部,公安部回答不知此事,不知此人;他们到国安部,国安部答覆无可奉告。这正是可以预见的结果。这就是从体制内去审视王立军事件必然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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