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和平街街委会早在2005年以村办企业的名义,为部分村民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但一直未给村民发放。当村民们得知情况要求领出自己的养老保险时,却被告知要交近4万元,而这远远超过了有关政策规定的个人应当缴纳的金额。对此,村委会称代领巨额保险金偿还借款。
2005年的一天,武陟县和平街街委会要求全村30岁到60岁的村民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街委会拍证件照,目的是为了“给群众办福利”,但并未具体告知是什么福利。最后有304位村民糊里糊涂地“被办理”了这个“福利”。
直至2011年11月,村里几位老人得知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新型农业保险的养老金,于是去街委会询问如何办理。街委会的工作人员一句话对此回应称,街民委员会之前已经给办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两种养老保险不能重复。
后来追问劳动局才发现,原来这就是2005年的“福利”,而村民7年来竟一无所知。
村民想领保险需先交清本息
街委会告诉想要领会养老金的村民,必须交给街委会38,385元钱才能领到养老金存折,理由竟是补交办保险时村民没有交付的费用,其中还包括街委会为村民缴费中产生的利息。但其拒绝让村民查看相关票据和村民提出拿到存折后补交钱的建议。街委会还将掏38,385元钱换回了自己的养老保险存折村民的存折记录全部抹掉。
从村民徐某已经换回的养老保险存折上看,徐某每个月可以领到53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金。那么,从2007年4月至2011年11月村民知道“被福利”,街委会可以从徐某这里领走16,43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金。假设“被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每位村民每月都能领到与徐某水平相当的养老保险金,那么街委会在这31个月中共截留304位村民的养老保险金近500万元。
街委会:借钱办保险,代领保险还利息
和平街街委会副支书张国才说,村民一开始就知道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事情,因需缴纳的费用较高都不愿支付,所以街委会才为大家支付了这笔费用。他特别补充说:“当时街委会的钱也不够,从社会上借了很多钱,这部分利息比较高。”但是,对于街委会当时借了多少钱,利息又是多少呢等问题,张国才一律用“不清楚,不知道”来回答。
武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常元升则表示他正在开会,不方便谈论具体细节,“办公室的人已经在处理这个问题”。但被追问后,常元升又表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负责此事。而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则称,他们这一中心在2007年才成立,故对之前的事情“不清楚”。但人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却坚持说此事应由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管理。
截至发稿,和平街街委会支书兼主任杨志杰的电话无人接听,街委会秘书兼会计陈海江拒绝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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