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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游行控诉台湾地方政府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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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市近百陆配在三八妇女节这天召开“反歧视、要公道”记者会,争取大陆配偶和其他外配一样,缩短身分归化年限,由现6年改为4年,并提出其他9大项被歧视项目,呼吁政府正视。

以大陆配偶为主体的高雄市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上午在高雄市议会召开记者会,发起请愿连署签名活动,包括立法委员黄昭顺助理、高雄市议员李雅静、吴益政、陈丽娜等多位议员及劳动人权协会等社团代表出席声援。

高雄市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理事长湛秀英表示,陆配在台湾有30.8万多人,高雄市陆配近5万人,马英九胜选连任后,听到了如何扩大、如何深化两岸交流等论见,但没有人关心长年受到歧视的陆配处境,在所谓的国安考虑下,陆配沦为待罪羔羊,2010年监察院曾提出陆配遭受十大歧视的报告,甚至与外籍配偶相比,有明显差别待遇,至今都没解决。

陆配受政府歧视的项目包括,陆配结婚6年后才能取得身份证(外配4年);申请入境需面谈(东南亚也要、但其他国籍外配免);设籍后满10年始能担任公职(外配入籍后即可担任11职等以下公职);陆配犯任何轻罪可能被迫离境(外配1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犯罪者,才会遭废止居留权)。

其他外配无限制,陆配却被限制的有,长期居留每年限额1.5万人;申请居留、定居需有保证人;台籍配偶陆配前婚(或未婚)若有子女只能有限度收养;陆配高等学历不被承认,影响就学、就业;陆配难取得不动产;陆配无法加入工会等。

该协会常务理事、劳动人权协会总干事王武郎指出,目前对大陆配偶在法规限制上的差别待遇失去“平等权”原则,按现有法律规定,在对待大陆地区同胞处遇上竟落后于外籍配偶是不合理的,新移民被台湾认为是底层,尤其陆配的权益不被政府重视,在两岸逐渐和解下,两岸政府对陆配在台湾问题也应该多加重视。

高雄市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呼吁台湾社会各界共同关照所有婚姻移民,督促政府尽快修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改正各项歧视大陆配偶的措施,让包括陆配新移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及更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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