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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要求废止“不合法”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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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中国异见艺术家艾未未工作室的公司“北京发课文化公司”分别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大法工委等7个政府部门递交《关于“国税发【2004】15号”文合法性审查的补充意见》,指出该文不具备合法性的理由。

6日,北京发课文化公司分别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 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办公厅、北京地税局等7个政府部门递交《关于“国税发【2004】15号”文合法性审查的补充意见》,指出该文不具备合法性的理由,认为其违反上位法既国务院出台的《行政处罚办法》,如根据《行政处罚办法》,税务机关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等;发课公司向七个部门提出应当全文废止“国税发【2004】15号”文。

2011年4月3日,艾未未在首都国际机场出境前被警方带走。其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调查。北京发课公司的电脑与财务资料等也被查抄;6月22日艾未未被“取保候审”释放。同年11月1日艾未未所在的发课公司被认定需缴纳过去10年偷税、滞纳金和罚金1,522万元(1人民币约0.159美元),15天内执行。11月16日,发课公司将845万元的担保金汇入北京地税务局代保管资金账户中,完了纳税担保手续,获得了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2012年1月13日发课公司就北京地税局第二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向北京地税局递交《复议申请书》,要求依法撤销对处罚决定。1月18日,地税局正式受理了该申请。

北京发课文化公司的代理税务师杜延林介绍,北京地税局的行政级别是低于国务院的,其对发课文化公司罚款的理由和执行与《行政处罚法》相抵触,“从法律上来说,国税出台的规定,不能否定国务院条例中的条款,我们对它的合法性就提出质疑。”

整个艾未未被抓事件及税案,曾被外界普遍认为是艾未未近年对公权力挑战后遭受的政治打压。对此,杜延林认为,“艾未未这个案件有很多颠倒和倒错,开始抓艾未未是政治事件,但这个政治事件官方并不明确的说,而是在最后说成是税案、一个法律事件,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就要依据法律去应对。”

杜延林因为代理艾未未税案,在2012年春节前夕多次被警方约谈,其创办的税务事务所也遭北京地税多次不合理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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