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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将“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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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重庆代表团举行开放日,薄熙来首次谈及“王立军事件”,他承认用人失察但没有辞职。

“用人失察”是个什么概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五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薄熙来“用人失察”又未辞职(免职、降职可能性不大),估计上层已有共识:将薄熙来调离岗位,也就是“软着陆”, 这也与人大会议上薄熙来不尴不尬的表情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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