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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批马让步“一中” 蓝批绿: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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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因“一国两区”争议再度杠上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因为蔡英文视《港澳条例》或《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岛内法、不涉两岸定位,称马政府在“一中原则”上“让步”。对此,国民党发言人殷玮27日以蔡英文过去的言行重炮回击蔡:“睁眼说瞎话!自打嘴巴!”

殷玮在27日深夜发出新闻稿批评说,对台湾而言,两岸关系的定位本就规范于“中华民国宪法”之中;在宪政架构之下,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本就同属于“中华民国”。“蔡英文睁眼说瞎话,不但诬指总统马英九在两岸定位议题上‘让步’,还刻意忽略台湾根本大法的精神,更否定自己在陆委会主委任内制订一切大陆政策的宪政依据,不论发言时的自我定位是法律学者或政治人物,都是对蔡英文最大的讽刺。”

殷玮表示,对台湾而言,自从两岸分治以来,两岸关系的定位一向以宪法与法律规定为之,背后有其历史沿革与理论脉络,不容蔡英文任意扭曲。殷玮列举两岸关系定位沿革,1948年制定的动员战乱时期临时条款视中共为叛乱集团,连叛乱团体(insurgency)或交战团体(belligerency)的国际法地位都没有;1991年4月30日,时任总统的李登辉在宣布废止临时条款时表示,视中共为“控制大陆地区的政治实体(political entity)”,同年5月1日的宪法增修条文中,出现“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等字词,变更了两岸在宪法上的地位。

殷玮进一步指出,1992年7月31日公布施行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更清楚设定双方为“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定义“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中华民国大陆地区”则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1997年,蔡英文起草的港澳关系条例也清楚指出“台湾地区及台湾地区人民之定义,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

殷玮表示,由上可知,一路以来两岸关系的定位都在“中华民国宪法”与法律架构之内处理,从无例外,蔡英文却说要区分“岛内法”与“两岸关系定位”,这是什么逻辑?

殷玮举证指出,2003年4月10日,时任陆委会主委的蔡英文在立法院被问及所谓“一国两区”的法律与政策定位问题时,明白指出,“虽然在我们宪法架构下是台湾地区、大陆地区,但我们不要忘了,有关主权归属的问题,我们和大陆所看的角度是不同的。就我们宪法来看,它只承认主权的归属是“中华民国”,和大陆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不同区域的看法就认为两者是一样的,事实上两者并不相同。”这段话说得极为透彻精采,蔡英文怎么忘得这么快呢?

殷玮强调,“蔡英文与民进党与其一再自打嘴巴,言之无法成理”,不如诚实面对自己在两岸定位议题上进退失据的问题,在两岸定位上回归“中华民国宪法”,在两岸政策上务实面对大陆,停止恶意抹黑与政治操作,回归两岸政策的理性讨论,才有可能符合台湾民众的利益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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