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连续三天安排日本游客嫖妓 厦门导游判3年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东南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一名44岁的陈姓男子在福建厦门做日语导游,他2009年带6名日本游客在厦门游玩时,在当地一间KTV让老鸨安排6名女子分别到6名游客的房间卖淫,连续3日如是。去年底他主动向警方自首。

厦门思明区法院查明,他曾先后为24名日本游客安排嫖娼49次,获利3万元人民币,介绍卖淫罪名成立,判处3年监禁。

厦门日语导游引领"日本买春团"嫖娼 获刑三年

陈某原为某大型国有旅行社日语导游,因引领“日本买春团”去娱乐场所享受性服务,犯下介绍卖淫罪获刑罚。

2009年2月至3月间,陈某多次向王某、张某(均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刑)提供其所带团的日本籍游客需要性服务的信息,并将多名日本籍游客带到娱乐场所嫖娼,并从中牟利。据统计,陈某带团的24名日本籍游客合计嫖宿49人次。

[align=justify]近日,陈某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此外,陈某违法所得2.94万元被没收。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