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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干部“权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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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薄熙来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中国各大官方媒体连连刊文强调领导干部切勿滥用权力,切勿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解读成是中央加强权力监督的举动。

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是领导干部为政基本准绳。深刻反思一些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胡锦涛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为政用权的要求显得尤为峻切。

这篇题为《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的文章强调,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文章提到,权力姓公不姓私,但在用权过程中,面对种种诱惑与困扰,领导干部往往面临“公与私”的考验。一旦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一旦离开执政为民这个根本点,就难免犯错误栽跟头。有人认为权力是“上面给的”,只对上面负责,把职务看做升官发财的阶梯,想问题、办事情不顾民情民意;有人认为职务是自己奋斗来的,把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砝码,想方设法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从而洞开腐化堕落之门。

文章总结称,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经验与教训反复证明,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为百姓利益尽力,就会造福一方;以权谋私为个人利益打算,就会为害一片。对领导干部来说,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是为政用权的基本准绳。只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为事业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

新华社17日深夜11时50分在新华网的英文网站上第一刊发薄熙来案的评论。文章指出,薄熙来事件的调查是给中国政府官员滥用权力敲响警钟,文章还强调,王立军事件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英国商人伍德死亡事件是刑事案件。任何人都不该存有滥权谋私能逃过处罚的侥幸心理。

紧接着,新华社18日又发表评论文章《“阳光用权”须防“等价交换”心态》,指出中央领导同志要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从严律己,修养健康阳光的心态,防范“等价交换”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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