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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同荣指苏起泄密被判刑 或失参党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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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民进党立委蔡同荣2009年10月向指称当时台当局安全部门秘书长苏起将台湾海域水文资料泄露,苏怒告蔡诽谤。一审蔡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但蔡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4日宣判,指蔡位居政坛要津,发言更应审慎,未查证就以不实言论伤害苏名誉,依诽谤罪判蔡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定谳。

据4月25日报道,蔡同荣24日与委任律师尤清举行记者会,蔡说,对判决“非常非常不满意”,因台国安会拒绝提供法院关键证据,他却被判刑,“非常不公道,非常愤怒!”收到判决书后,将再研究是否声请再审或非常上诉。苏起24日透过助理表示,判决重点不在于判刑多久,而是诽谤罪成立,尊重判决,也感谢司法还他人格清白。

由于蔡同荣正参选民进党主席选举,民进党“党职人员选举办法”中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执行未毕者,或于缓刑期间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此判决可能影响其参选资格。民进党副秘书长洪耀福表示,党中央会尽快于本周内邀请法律专家认定其参选资格是否有效。

据了解,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刑事部分已经确定,不得上诉第三审;民事求偿部分,一审判决蔡同荣应赔偿苏起30万元新台币,二审仍在高院审理中。

对于二审判决结果,苏起透过秘书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将收到判决书详阅后再表示意见。苏起的委任律师赖素如表示,这项判决代表法院还苏起个人清白,是“迟来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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