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司法系统剥离的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大陆各省级行政区域将完成铁路法院和检察院移交地方管理。距离移交截至日期渐近,大陆各省开始快速剥离铁路司法系统。云南、湖北及重庆三地5月4日至5日两天内完成移交签字,完成交接。
5月4日,重庆、云南两地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分别在重庆和昆明举行,标志着两地铁路的法院和检察院开始转由地方管理。5月5日,湖北铁路两院的移交仪式也于武汉完成。此前,陕西,甘肃,安徽,江苏等地的铁路法院和检察院都已移交地方。北京、山西等地的铁路检察院,也先于当地法院系统,交由地方管理。
本次铁路系统的司法改革,可以追溯到2009年,而真正实现突破,还是今年的事。2012年1月12日,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检察院与太原铁路局三方签订协议,太原铁路检察机关全面移交地方,成为全国首例正式从铁路系统剥离的检察机关。1月20日,陕西率先完成当地铁路法院、检察院的移交。
在此之前,针对铁路系统司法机关的独立性问题,学界和公众早已诟病多年。2009年4月,曹大和被捆绑致死案宣判,绑死曹大和的列车长黄建成获轻判,直接引发了社会各界质疑的升温。当年6月,16名北京学者、律师、记者联署将《关于对铁路系统司法权进行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书》提交全国人大。
2009年7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铁路公检法管理体制改革和核定政法机关编制的通知》,提出铁路公检法干部的身份要从“企业职工”转化为“公务员”。
2010年12月,中编办、最高法、最高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联合发布《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铁路法院、检察院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2011年1月,最高检下发了《最高检关于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铁路两级检察机关的划归后,人员身份置换、案件管辖等问题。
2012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也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的移交。铁道部也曾表示,对铁路检法两院的经费保障将持续到今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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