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扬州市财政局周二(5月8日)称,将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这是中国政府实施房地产市场降温措施以来地方政府为提振房地产购买积极性的最新尝试。
在回答媒体有关上述做法是否有悖于中央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提问时,扬州市财政局经济发展部门一位官员称,上述奖励仅限于购买完成内装修的成品住房,毛坯房并不包括在内,前者仅占扬州新建住房的一小部分。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的讲话证实了《新华日报》周二刊登的一篇文章的内容。
报道称,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0.6%的奖励;建筑面积在90平面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房屋合同价款0.5%的奖励;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房屋合同价款0.4%的奖励。
报道称,上述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奖励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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