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今天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中央社今天报道评论说,堪称中共建政以来最大经济犯罪的远华案,不但涉案金额庞大,涉案人员也多达600多人,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等大批官员纷纷落马。
赖昌星是1994年成立的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从1996年起从事走私犯罪活动,直到大陆海关总署1999年4月接获检举信揭发远华走私案曝光,经追查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逃税额300亿元。
大陆当局成立专案调查组,动员的部门从纪检、监察、海关、公安,到检察、法院、金融、税务等机关,规模之大歷年仅见。大陆媒体2000年的报导表示,远华案有600多人被调查。在300多名被追究刑事责任人员中,有4名省部级官员、20多名厅局级官员和160多名处级官员。
涉案官员的刑期不等,例如李纪周开除党籍、公职外,被判死缓,两位前厦门市副市长蓝甫、赵克明也都判处死缓,前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判无期徒刑,厦门市委常委郭晓菱有期徒刑11年。
根据人民网2009年整理的「厦门远华案部分职务犯罪人员名单及处理结果」显示,涉案官员遍及党政机关、厦门海关、公安系统、商检局、港务局及海上安全监督局、税务系统、金融系统等多个领域,其中厦门海关涉案人员达160多人,占整个厦门海关总人数13% 。
赖昌星1999年持香港护照以旅客身份由香港前往加拿大,在旅游签证过期后,向加国申请政治庇护,12年来加拿大移民局多次拒绝他的庇护申请,但每次都因赖昌星提出上诉而延缓遣返大陆,直到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搭机飞回北京,随即被大陆公安机关逮捕。
新华社今天公布一审判决,赖昌星因走私和行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个人财產及追缴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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