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陈水扁涉嫌隐匿机密文件一案,特侦组今(21)日上午宣告侦查终结,且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和刑法,将他起诉。特侦组表示,侦办此案从无政治或其他考量。

自2008年起,特侦组经过长时间比对文件,于今日上午表示,陈水扁的隐匿文书多达17375件,还有3419件机密文件,并且指出,陈水扁企图使用相关文件,收集或是针对政敌的文件以转移焦点。
特侦组认为,陈水扁违反国家机密法,用非法手段取走国家约2万份的文件,因此将他起诉,起诉书写了120万字,总计3大册,1221页。检方求刑最高恐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
检方指出,依据总统府文书作业办法,总统卸任后应将因公务持有文件缴回,加上《国家机密保护法》是在陈水扁担任总统任内通过,理应对于相关规定非常清楚。因此,承办检察官对于陈水扁所称,文件是由幕僚处理,陈水扁个人并不清楚的说法并未采信。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表示,由于全案在侦办时已属国家机密,将来院方也会以不公开方式审理,起诉书全文将改以新闻稿代替。他也重申,检方结案没有时间表,将依相关证据决定是否起诉,只要事证完备就侦结,绝无政治或其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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