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的纷纷扰扰,让一位山东农民的遭遇成了国际上的大事件。盲人维权农民陈光诚从家乡临沂逃脱非法监禁,辗转进入北京美国大使馆,历经中美双方幕后一系列的紧张博弈,最终持着中国护照去了美国,在纽约悠闲地晒着太阳。陈光诚或许好久没有如此放松过了,在国内所经历的种种黑暗,让一个眼睛看不到“太阳”的残疾人终于有了些许希望。
陈光诚走了,并不代表问题就此解决。对于中共而言更严峻的挑战依然还摆在案头。
陈光诚事件从发生到目前的告一段落,中共对其态度和处理方式,令人耳目一新,言行姿态可圈可点。面对王立军之后三个月内接连发生国人投奔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丢脸”事件,北京有关方面并没有如众人所料,恼羞成怒欲置“肇事者”陈光诚于死地,而是出乎意料的展现出人性化的柔和处理手法。
过往对此类“涉外”的麻烦人士,中共要么将其推出境外“流放”,要么关进监狱或至少严控其言行。但此次面对惹出如此大麻烦的陈光诚,有关方面一反情绪化、极端化的常态,体现出冷静、人性与宽容。尤其是陈光诚在赴美问题上出尔反尔时官方更表现出“去留两自愿”:留,择地安置;去,开关放行。陈光诚完全被以一名普通中国公民待之,处理手法上体现出少有的文明。
如上所述,对陈光诚,还原其民间维权人士的身份,个人正常行为同违法切割,社会事件同政治切割;对美国违背外交准则,干涉中国内政,则通过外交途径严厉谴责,但依然不影响对陈的态度,有理有节。纵观整个事件,中共处理思路明确、清晰。如能将这一事件的处理模式作为今后参照的标准,则中共提倡的“以人为本”就真的可能由上至下在全社会得到落实。
但“陈光诚事件”对于中共而言并没有就此结束,对海内外舆论及关心中国的人来说,至少还有两个重要的风向标。其一,是对非法囚禁陈光诚及其家庭成员的官员如何查处;其二,陈光诚日后是否能够再回国,尤其是在他回国后能不能继续依法维权。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最重要的议题:人治与法治。
在陈光诚躲进美国大使馆之初,官方喉舌发表《挟洋自重时代已经过去》的评论称:“挟洋自重仍是一些失意中国人对解决问题的思路之一。其实这个想法已经很烂。今天的中国如此强大,外国政府能够主导或者调控中国人做事方向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然而,今天的“挟洋自重”正是在中国如此强大的时候发生了。我们可能更应该问,当人民还需要用这种方法来解决问题时,中国能够是真正的强大吗?官媒们在用力挖苦一位落难的盲人时,难道不应该扪心自问“挟洋自重”的根源在哪里吗?
实际上,“陈光诚事件”完全是可以不发生也是不应该发生的。长期以来山东政法官员无法无天、肆意妄为,以人治取代法治,这是造成此次事件的重要根源。如果不能很好的从根源上治理这种事件发生的土壤,那这种被某些官媒定性为“挟洋自重”的事件很可能将继续发生。中国民间还有更多的维权人士也在遭遇陈光诚曾经面临的“黑暗”。传闻维权律师冯正虎当前的生存状态,正受到与陈似曾相识的“管制”。谁又能保证他不会步陈光诚的后尘?难道一定要等到他跑进美国驻上海领事馆“挟洋自重”时再来一次“危机处理”?
中共一直强调,不反腐败就会亡党。没有错,但不够。必须认识到官员违法乱纪甚于腐败,也会亡党!薄熙来不就是一个很好的提示吗?!自古不仅贪官毁国,恶吏覆朝亦非鲜见。“盛世”声中的中国,在政府官员非法的对待下,普通公民连自己基本权益都不能得到保护,要逃到被认为中国国土上最安全的外国领地,这对一直高声倡导“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现代中国是绝大讽刺,更是一种羞辱,难道这不是恶吏为害的最好证明吗。陈光诚不是“失意”分子,他只是在依法打抱不平,竟然偌大块土地容不下他。难道今天中国的平民百姓还要再跪地长啸“天理何在”,“焉有法乎”?
中共如果在今日强调法治中国,对恶吏就应严惩不贷,层层追究。山东当地官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对陈光诚及其家人实行野蛮的禁锢,甚至滥用私刑,已是典型的集体违法,集体犯案。任何批准、授予甚至默许这样行为的人,无论职务多高都要为此负责,作出交代。任何妄想“揣测上意”,踩着民怨为自己挣官位的人,都必须严厉打击。对这种最典型的封建违法管治的弊端敢不敢动真格的,是考验中共真法治还是假法治的试金石。
在中国今天的官方舆论中,不少观点依然认为“人格”在“国格”面前必须让路,而陈光诚就是丢了国家的脸,替中国制造了“国际丑闻”。我们希望这不是中共高层的态度和观点。自己的官员让一个依法律维权的民间人士(还是位残疾人)遭受了非人道的折磨,应该去审视事件的根源,国际形象当然要重视,但官员违法执政更是动了中共执政的根本。
海外亦有评论认为,此次中共对待陈光诚所展现出的柔性是另一种“特殊”。但我们认为陈光诚绝对配得上这样的特殊处理。他勇于挑战社会的不公,敢于揭露官员的不法,他用冷静、克制的法律手段去与之周旋,这种行为方式值得鼓励和推广,甚至应该对其行为给予嘉奖。事情发展到现在,如何处置违法官员才是中国法制的挑战,更代表着中共是否真正在落实“实事求是”的治国理念。
法治是实事求是的重要内容。实事求是讲究的是从实际出发,探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按照事物的实际情况执行。强调的是客观因素,而且要求主观一定要依据客观。这同制订法律,依法行事的规则相同。法律就是根据历史与现实的客观事实,在广泛的基础上制订的,应该说本身就反映了最具体的客观性。因此,依法治国是实事求的最重要体现,二者绝不矛盾。
正如前面所说,陈光诚走了,考验却依存。面对违法官员的处置,面对陈光诚可能的回归,我们期待中共高层能够秉持法治的原则,做一根笔直无暇的国之上梁。能更为敏锐的意识到体系内的问题,更系统、更恰当的向民众展现一个依法治国,依法治吏的路线图,从根子上铲除人治凌驾于法制的土壤,加大官场违法成本。只有奠定依法治国的基石,才能在维护民众的正常权益时站上道德的制高点,中共在政治上的生命力才是鲜活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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