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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2013年起身份证将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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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中国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且二代身份证自2013年起将登记指纹信息。

据中国公安部网站消息,全国公安机关推进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30日召开,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称,各地公安机关2012年内为所有持一代证群众换发二代证,2013年1月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和停用一代证。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公安部提出2012年年底前完成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各项准备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和总体技术方案、人口信息和制证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各地公安厅、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年底前全部完成为持一代证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

黄明说,对于首次申领二代证的,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对已经领取二代证的,在换领、补领证件时登记指纹信息。对于目前仍在有效期的二代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不允许强制群众登记指纹信息换证。要严格遵守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增加指纹信息工作需要的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为群众办证要保持原收费标准不变,一旦发现以登记指纹信息为名乱收费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黄明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为换证群众提供便利。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的换证申请要做到“四个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优先上传制证信息、优先组织证件制作,在确保证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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