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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宝马司机酒驾撞死少年并找人顶包 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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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双流宝马肇事撞死高三学生一案尘埃落定:宝马司机陈建当晚饮酒后持超期的驾驶证驾驶宝马车,将高三男生撞死,并找人顶包。事发后,陈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双流法院一审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陈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顶包者游天红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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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包者 中年男子,年龄约在40岁,体型微胖。说不出来肇事车的车牌号,对具体细节说不清楚。指纹比对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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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为宝马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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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人 肇事司机 青年男子,体型偏瘦,30岁左右。(图片来自家属手机)

去年12月5日20时许,25岁的陈建在双流县东升镇一餐馆吃饭、饮酒。当晚22时18分许,陈建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宝马越野车回家。当陈建以超过限速5倍的时速在迎春路一段行驶时,与从路口驶出左转弯的小陈骑行的自行车相撞。小陈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建为逃避法律责任弃车逃逸,并让游天红向公安机关投案作假证明,谎称其是肇事司机。第二天上午,陈建向公安机关投案。

双流县法院审理认为,陈建在驾车过程中,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饮酒后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游天红明知陈建的行为是犯罪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建在案发逃跑,是交通肇事后逃逸。不过其后,陈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这一行为是自首,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陈建当庭自愿认罪,事发后他的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顶包者游天红明知陈建的行为是犯罪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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