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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行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 主犯王海剑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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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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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剑出庭受审。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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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安(左)、王伟(右)被法警带出法庭。资料图

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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