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行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 主犯王海剑获死刑 来源:新华网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12-06-25 01:21:42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华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6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海剑出庭受审。资料图 王安安(左)、王伟(右)被法警带出法庭。资料图 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