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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肃贪继续发狠 汕头多名局长受贿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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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广东汕头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2012年2月全省部署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来,汕头市共已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214件,立案137宗142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涉及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朱家栋、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建忠、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郑镇青等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24人,查处汕头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范志强等充当“保护伞”人员11宗14人。

据报道,汕头市规划局原局长朱家栋受贿案:2005年2月至2011年10月,朱家栋在任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有关房地产开发商和企业老板所送钱物,并在有关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时提供帮助,涉嫌收受钱物400多万元(1人民币约0.159美元,下同),其中现金人民币300多万元,另外还收受下属单位节日礼金37.52万元;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同意该局办公室多次到下属单位提取现金共计160多万元用于账外乱开支。目前朱家栋已被移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汕头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建忠受贿案:2005年4月至2012年1月,李建忠在任汕头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局主管的部分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中,多次收受相关工程建设企业或个人钱财,累计金额570多万元。此外,李建忠还存在虚列公路养护拨款项目,涉嫌贪污公款14.2万元用于支付私人购车款;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460多万元;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经商活动;生活严重腐化堕落,包养多名情妇并非婚生育;以及在工程项目管理和人事管理中出现违规行为等八方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全案涉及金额近2,000万元。目前李建忠已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郑镇青、副局长郑楚强受贿案:2007年至2009年,郑镇青、郑楚强在分别担任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某集团公司在汕头市开发的大型建设项目捆绑土地招投标和解决临时办公用地等方面提供咨询、支持和帮助。期间,郑镇青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贿赂共计港币80万元,郑楚强先后4次收受贿赂共计港币60万元。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已对郑镇青、郑楚强作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目前,“两郑”案件已由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此外,还有3名处级干部收受该公司数额不等的礼金,均已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2年2月9日,广东省召开“三打两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工作。

据悉,截至6月8日,广东省已查结商业贿赂案件677件,正查办2,046件,涉案金额8.05亿元,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1,072人,其中厅级干部28人,处级干部123人;共打掉欺行霸市团伙1,331个,掌握线索6,926条,侦破刑事案件6,522宗。截至6月11日,打假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案件51,791宗,捣毁窝点8,251个,查获涉案商品货值超56亿元,其中查获大案要案3,35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906人,逮捕1,858人,查处保护伞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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