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总统吕秀莲的国务机要费案,与前行政院长游锡堃和前外交部长陈唐山等人的特别费案,台北地院7月2日宣判,吕秀莲等三人都获判无罪或免诉,但所有的幕僚都被以“伪造文书罪”遭判刑,不过法院仍然给予幕僚缓刑。
据7月2日报道称,辩护律师苏友辰转述吕秀莲声明:对司法还她清白至表欣慰,也向审判长及合议庭法官的辛劳和公正致敬。但对2007年因朝野恶斗,使她沦为政治斗争的司法祭品,无辜缠讼四年,幕僚因国民党历史共业而遭波及,内心无限感慨和歉憾。
吕秀莲在声明稿指出,因为特侦组目前正在侦办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的贪渎案,所以原拟的记者会暂时取消,尔后若有适当时机再对司法独立与司法改革发表意见。她更重申自己终身习法、崇法,更终身廉洁自持,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民进党籍首长吕秀莲、游锡堃以及陈唐山三人早在2007年间,首长特别费还没除罪化以前,就遭特侦组以贪污罪嫌提起公诉。贪污案审理四年多,合议庭将三人涉案部分判决无罪以及免诉,至于三人的六名幕僚,则被认定犯下伪造文书罪中的“公文书登载不实罪”,分别遭判刑六月到两月,但全都获得两年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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