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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北院裁定林益世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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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2日晚间裁定,将涉嫌收贿贪污的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羁押禁见。对此,林益世委任律师称,坦然面对法院裁定结果,也会与律师团其他成员研究是否提出抗告。

特侦组1日以被告身份传唤林益世到案,经过12小时讯问,2日清晨以林益世涉贪污罪嫌重大,有串证、灭证之虞,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北地院当日下午3时开羁押庭,经过近7小时审理后,3名法官在2日晚间10时评议后裁定,将林益世收押禁见2个月。林搭乘侦防车,前往台北看守所。

台北地院表示,林益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对违背职务的行为收受贿赂罪”,以及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对职务上行为要求贿赂罪”,这两项罪名的刑度分别是10年以上及7年以上的重罪,且全案有无其他共犯尚待追查,若不予羁押,被告恐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

马英九总统与行政院长陈冲2日也分别为林益世索贿涉贪公开向台湾民众致歉。陈冲表示“深感痛心遗憾”,已提供相关情资给特侦组;马英九更强调自己未来用人会更加谨慎小心,会继续要求公务人员的清廉与操守。

已经部分坦承犯行的林益世,2日中午也已发布道歉声明表示,自己严重失职,对不起父母家人、乡亲好友、长官前辈与立院政院同事,未来将全数缴回不法所得,并坦然接受法律制裁。

林益世委任律师之一赖素如表示,坦然面对法院裁定结果,全案静候进一步司法调查,也会与律师团其它成员研究是否提出抗告。媒体问林益世在庭内反应,以及赖素如是否提出解除委任等问题,赖素如都回答“谢谢”。

林益世两年前担任立委期间,协助中钢下游厂商地勇公司取得炉渣铁料采购合约,向陈启祥收取新台币6,300万元;2012年约满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万元,但陈启祥未付款,公司遭中钢及其子公司断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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