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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选打开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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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乃强在《中国评论》月刊8月号发表专文《香港普选的悖论》。作者认为:“因为要依期落实普选,香港今天已经进入了一个不能自拔的恶性循环中,未见普选之利,已经饱尝普选之害。未来这五年,香港七百万市民必将苦不堪言。”全文如下:

香港反对派抱着一种简化主义(reductionism)的观点,把社会上所有问题都归咎为香港没有民主、中国没有民主,只要摆脱了北京,马上在香港实行普选,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另一方面,《基本法》已经一早承诺了香港最终会实行普选,时间表也已经定了:2017年特首选举可以普选产生,之后立法会的所有议席都由普选产生。循这逻辑,2017一到,天堂便会在香港出现。

只是大家都知道天堂不会因而出现,观乎近几年来的发展,地狱之门正在慢慢打开。

一人一票普选,基本是西方政治体制进化到民族国家(nation state)过程中的一个副产品。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民族国家成员效忠的对象乃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而一人一票的普选,则视为把民族国家构成认同感和权力合法化的最佳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

观乎世界各国的经验,民族国家在建立和形成的过程的后期,普选把国家权力合法化;但是在民族国家还未形成,国民的身份认同这个最基本的问题还未有效解决之前,普选不但无助解决问题,建立民族国家,和对国家权力归附和认同,往往还会造成障碍,不利民族国家的发展,和国民对政府权力的认同和认可,制造内部纷争,甚至分裂。

在民族国家概念之下,一个政府的合法强制性权力,说到底就是合法的暴力,这是来自人民的授权。因此民族国家绝大部分是共和政体,英国和日本等虽云属于君主立宪,但实质上也是主权在民。这是极高层次的授权,所以传统智慧认为只有人人都有等值参与最高的人事决策程式,即“一人、一票、一等值”的普选,才能达到这效果。但是我们如深入思考,普选只不过是公平全民参与的一种方式,充其量只算是政府权力合法化的必要条件。足够的条件是人民全部,或者最起码普遍都接受这程式,而不积极的反对普选结果。泰国便是因为败选一方不接受普选结果,出动群众包围和军人介入来把结果改变。

因此,在建国初期,在人民内部还未有坚实的共识和互信的情况之下,一般都不会一下子实行普选,采取循序渐进地开放选举权。于二战后大力输出普选的美国,它本身也不是通过普选建国的,它是于独立之后近二百年才逐步把选举权全部开放,建国初期曾出现重大矛盾,是通过内战来解决的。号称民主之母的英国,大伦敦议会的议席要到西元2000年才全部普选产生。跟香港最类似的新加坡于脱离马来西亚独立之后,因为种种内外原因,一开始便实行接近普选的民主,但长期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实行高压管治,对反对的声音和力量绝不姑息。更有甚焉者,娃娃从幼儿园开始,便天天都要重复宣誓效忠新加坡。

若非这样,这个国家早已崩塌。与新加坡做法相反的是台湾,它于在本身的地位、对大陆的立场和态度、国民身份认同、民主化初期执政的国民党管治合法性等等重大政治问题都未有坚实的共识、市民互信严重不足的情况之下快速民主化。虽然有美国这强大因素保障普选的结果起码在表面上一定为大众所接受,不出现群众示威反对选举结果,或者军事政变等情况,但是选举造成台湾内部撕裂为蓝绿两营,水火不相容,在议会中永远不会合作,连妥协的空间都不存在。近年来局面稍趋缓和,这是因为台湾民众大部分都已经放弃了统一这诉求,在“不统,不独,不战”的大伞之下,形成了这“台独”和“独台”都同样能接受的“保持现状”共识。 台湾的个案,正好说明政治共识是普选成功的先决条件,次序倒转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要知道,台湾的“不统,不独,不战”状态,是于大陆阶段性的默许才能存在。下一阶段,大陆必然会逐步加压促统,台湾内部共识因而需要不断调整,中间的冲突,很可能超越普选所能解决。我们可以想像,今天台湾如果还未实行普选,能有如蒋经国般的威权领导,两岸问题的解决,和内部的共识等肯定会进行得较为顺滑。客观而言,如能从头开始作完全理性的选择,普选会很可能未必是今天台湾最佳的选项。

香港陷入不能自拔的恶性循环中

最后回到香港,随着民主化过程,香港市民在对中央政府的态度上出现严重撕裂;人人都看到,香港近年来正急速“政治化”和“民粹化”。如上分析,这情况不但不可能通过普选得到大家都认可的合理解决,在选举的压力之下,政客与媒体推波助澜,矛盾反而更加尖锐和激化。

首先在选举规则方面,香港内部就很难达成共识;反对派要求“低门槛”,要求对候选人不能有筛选和过滤,这些要求不尽合理,如果因而出现大量候选人,市民会无所适从,不知如何作选择。特首候选人出现之后,两阵对圆,旗帜鲜明就是“亲中”对“反中”,选举过程当中,一定会出现外国势力和中央介入的互相指责,这样的特首选举中央如何能接受。而选举的结果,如中央不能接受的反对派候选人当选,中央当然不会轻易任命;但此举无疑等于中央正面否决香港民意,必然引致大量群众上街,外国势力通过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公然介入。另一方面,如“亲中”候选人当选,也同样会引致大量群众上街,和外国势力的介入。

平情而论,2017年的普选,只可能于香港内部就对中央的关系和态度达成共识的大前提之下,才能顺利平稳开局。但是以当前的情况看来,市民之间要于短短五年之内达成共识,谈何容易。合理的发展是,于条件尚未具备之前,日期不妨考虑往后挪。只是这样一来,中央好像话说了不算数,失信于香港,同时会影响台湾的民心;更不说反对派和外国势力对此肯定不会同意和合作,并且还会乘机大造文章,谴责中央出尔反尔,结果同样是大量群众上街,和外国势力的介入。

要是香港的建制派聪明,自应顾全大局,于立法会中就把2017年普选的具体方案否决,原地踏步。对此反对派和外国势力肯定同样不会同意和合作,也一样是大量群众上街,和外国势力的介入。

由此观之,2017年不管依期落实普选与否,以至最后谁会当选特首,都只可能以乱局收场。更麻烦的是乱局早已展开,示威游行无日无之,并且讽刺地已经成了国际旅游著名景点。在这样的恶劣政治环境之下,加上本届政府刚上场便已经陷于弱势,想做事寸步难行,真做事反对派鸡蛋挑骨头,不做事又被骂,严重内耗之下,香港各方面都会停滞不前,反对派和外国势力反而从负面主导了香港政经的未来。至此,《基本法》第23条规定特区要为国家安全立法这宪制责任更加燃在眉睫,因为在国家安全没有得到法制上的保障情况下,于如此恶劣的内外政治环境中贸然进行普选,是对整个国家和香港社会彻底不负责任的行为。但已经处于主导地位的反对派肯定不会让你立法,即便硬推成功,关键的内容也只可能全部被阉割,丧失作用。而这反对“23条立法”的过程,本身又是一波又一波的示威游行。

因为要依期落实普选,香港今天已经进入了一个不能自拔的恶性循环中,未见普选之利,已经饱尝普选之害。未来这五年,香港七百万市民必将苦不堪言。这里且让我就罗曼罗兰的名言来一个时下流行的第二次创作:“普选,普选,多少恶事假汝名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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