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就《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双方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为了得到更好的服务,患者家属向医生送“红包”,这不能简单地用“找关系”的惯性思维去解读。救死扶伤本为医生职责,患者一方花钱求健康,医生理应尽职尽责,然而,由于当前医疗资源供不应求,医生一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加之全国各地频繁出现“医闹”现象,医生职业道德争议不断,在部分患者家属看来,不送“红包”,心里可能就不踏实。
对患者家属而言,这无疑是一种误区。事实上,对于医生一方而言,做好本职工作既是义务,同时,若出现医疗事故,也要相应承担责任。尽管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但它对抑制送“红包”现象的作用极其小。在医疗服务水平普遍不高的状况下,如果换位思考,患者家属送“红包”的动机也值得理解。
当然,这不能成为医疗行业送“红包”现象盛行的充分理由,除此之外,还不应该忽视其他因素,比如医生的待遇较低,与其职业的高风险、高技术含量不成正比。尽管这一群体没有实质权力,但是他们的技术优势无疑变相地具备某种“权力寻租”的潜力,尤其是在医疗资源较为稀缺的情况下,患者的就医选择较少,医患双方供需失衡,患者一方出于孤注一掷可能带来的风险,选择通过支付较多的钱来购买相对优质的服务,也就不足为奇了。
卫生部致力于建设廉洁医院的用心显而易见,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以契约的形式打造一道拒腐的闸门。而诸如监控权力运行流程,优化职权运行流程等,对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防止对患者实施过度检查,或能起到一定效果。然而,当前医疗行业的行贿受贿行为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制度上的痼疾固然值得重视,但从整个医疗环境看,要让患者家属不送“红包”、医生不收“红包”,将希望寄托在一纸契约,效果或者极为有限。
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表面上看,患者一方送“红包”有着对医生不信任的成分,然而,就其本质而言,则是医疗资源供应不足的必然结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依赖的是医生而非医疗体制。因此,要提升医院的廉洁水准,应该致力于更深入的医疗体制改革,通过增加投入,一方面,扩大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覆盖人群,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药品的价格体系和医院的人事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让医护人员必须心无旁骛以专业水平来对医护行为的展开进行理性判断,保证医护人员的判断应当符合医学注意义务要求,体现出向患者提供最优化治疗方案以及贯彻不伤害原则的意图。
值得欣喜的是,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在一次会议上表示,近三年来,我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的基本医保已覆盖96%的人群。相信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在大病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推进下,医患矛盾将得以缓解,送“红包”现象亦将淡出人们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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