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主席苏贞昌狠批江陈会签署的两项协议,对此,蓝营予以回击,称其是角色错乱、理念错乱。而《中央日报》更是在14日发文表示,苏贞昌如此行为,是置大陆台商的需求于不顾,几乎是摆明要和大陆台商为敌。内容如下:
江陈八会于8月9日签署了“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但苏贞昌与民进党却以极为不堪的言词来否定两岸当局的共同努力,置大陆台商的需求于不顾。
在台北举行的江陈八会于8月9日签署了“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这是大陆台商盼望长达十多年的希望,也是台湾政府应尽的责任,如今终告实现。但是,以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为首的在野阵营,其反应令人错愕,几乎是摆明要继续和大陆台商为敌。
苏贞昌在协议签署的当天就扬言,立法院应该“不让协议过关”。他又于12日宣称,这份协议对台湾、台商“不平等、不安全、不民主”。民进党的立法院党则说,这份协议“丧权辱国”,还有一名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形容协议让台湾“输到脱裤”,“不如不签”。
按照这种反应,民进党不在立法院誓死反对两岸投保协议,就下不了台了。如果这份协议确如他们所说的那么不堪,那么他们当然就反对有理、抵制无罪。问题是他们究竟仍顽固坚守“逢中必反”立场?还是真的为了台商的利益?
自20个世纪90年代后半叶以来,台湾政府就呼吁大陆商签投保协议,以保障台商权益。直到2005年3月,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团与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会谈时,双方才达成签署投保协议的共识。但因当时为民进党在台执政,拒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协商中断,也就无法商签投保协议。
直到2008年5月,国民党重新执政,才能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海基、海协两会的制度性协商,投保协议也就成为台湾政府必须对大陆台商履行的责任。过去一年多里,历经江陈六会、江陈七会,都因台湾方面基于维护台商权益,而守着“签得早不如签得好”的原则,大陆方面也有善意回应,直到日前的江陈八会才完成签署。
在此过程的后半段,大陆台商纷纷表示愈来愈能符合他们的需要,所以欢迎随时签署,台湾政府则力求完善,所以不放弃最后一刻的争取。结果苏贞昌与民进党竟以极为不堪的言词来否定两岸当局的共同努力,置大陆台商的需求于不顾。百万大陆台商都是“台湾之子”,他们在台的亲属更达数百万,苏贞昌、民进党要继续因为“逢中必反”而和大陆台商乃至其亲属为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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