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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收贿全推母 竟称只拿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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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侦办林益世涉贪弊案一个半月,预料将在8月底侦结起诉。据了解,侦讯林益世时林把收贿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坚持不曾“直接”收取陈启祥193万美元(新台币6,300万元),而是分成多次,美金台币混合的方式收到贿款。而且都是母亲沈若兰拿了清点后再告诉他,从头到尾他只拿了母亲事后给他的300万元而已。

8月7日特侦组更六度提讯林益世,安排他首度和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对质。在对质的时候,林益世坚持所有的款项,都由母亲沈若兰拿走,他只拿到沈若兰给的300万元。

但令人傻眼的是,检方关注林、陈两人对质的重点,竟还停留在6,300万元的贿款到底是美金还是新台币,只是林、陈各执一词,并均强调无说谎必要,令检方相当头痛。只是侦办至今已经一个多月,竟仍未把贿款是美金抑或新台币、总额、交付方式、流向等关键厘清,并放任林母“趴趴走”(方言,指游手好闲,在街上乱逛),显有重大瑕疵。

有法界人士指出,林益世刻意将案情导向刑度较轻的诈欺案,并坚持陈启祥给予的贿款有美金有新台币,无疑是为了合理化林家交出的巨额新台币和美元;也避免交代出更多现金来源,爆出更多案外案,实在是“一举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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