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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其严重的信号:评注日本更正“开罗宣言未经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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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罗宣言无效”,“台湾主权仍属日本”是皇民台独原教旨顽固派长期喧嚣的“理论基石”。所以,希哲一贯的指出,台独的本质根本不是在反中共专制,而是在反“中国对台湾侵略”。这个歪理,日本军国主义者,对华复仇主义者一直是很想说出来的,但作为今天还被美国驻军管制的二战无条件投降战败国,却不敢大声说出来。他们自己不敢说,就怂恿台独皇民“理论家”去说,去闹。

王希哲在三年前的重要文章《为什么说我们与皇民台独主义者的斗争是百年中日战争的继续?》就揭露了这个日本复仇主义势力与皇民台独之间配合唱的双簧:

“日本今天为什么自己没有提出来,它没有洪哲胜聪明?笑话。它还不敢,它还没有这个力量。但它50年代起,授意廖文毅-彭明敏-洪哲胜-李登辉-吕秀莲台独主义者作为马前卒提出来了,而且今天还在推动了。”

“洪哲胜之流已经声明不是中国人,他们是日本人。因此他要站在日本的立场上,说日本帝国主义者今天想说不敢说的话,为日本对中国侵略战争的结果《马关条约》“合法性”辩护;为日本根据这个强盗条约“合法拥有”台湾辩护;为日本战败后蓄谋翻案重来设计给中国的“国际法”扣子和陷阱张目,张牙舞爪,以“法”割裂中国,完成甲午以来日本虽曾受挫的夙愿。这根本不是什么理论上的探讨,法学上的辩论。这已经是不可调和的民族利益的冲突。他们是日本帝国主义历史侵华政策的辩护士和忠诚继承人。

因此,一点不夸张的说,中国人民与皇民台独主义者的斗争,是百年中日战争的继续。”

现在,台独皇民的日本主子大概看到皇民们闹“开罗宣言无效”论已经闹得有点影响了,“台湾主权仍属日本”已经有点眉目了,便开始试探性地直接跳出来了,直接跳出来“更正:开罗宣言未经署名”了!“更正”同时放出气球:“被中国视为拥有台湾主权唯一法律依据的开罗宣言,事实上只是一纸未经任何人署名、未具法律效力的‘新闻稿’”了!

他们忘了日本天皇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投降?(就算发现当年没有签字,就不算数了?)他们忘了一九七二年九月,中日两国签署联合声明:

日本“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且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的立场”?

无他,时时刻刻想翻案,卷土重来而已。

中国政府不可再忽视台湾皇民们对“开罗宣言无效”的歪理喧嚣了,他们不仅是几个小丑,他们背后是是时刻打着台湾算盘窥伺动向的日本对华复仇主义势力。

中国政府必须尽快地以一切可能的手段解决台湾问题。

台湾问题,不可再提什么“统一”。统一,是对两岸承认中国对台湾主权的人们说的,是对国民党蓝军说的;“统一”必须是建立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的。这已经是历史的提法。台湾已经发生了台独革命。台湾问题,今天应该是解放。“解放”,是对台湾那些根本不承认中国对台湾主权的人们说的,是对民进党皇民台独势力说的。对民进党皇民台独势力继续说“祖国统一”,是对牛弹琴,不看对象。解放,绝对是单方面的,是军事政治强迫的。

解放什么?解放台湾!把台湾从声称“中国侵略了日本台湾”的台独皇民势力的控制下,解放出来,把台湾的认同中国的“中国人”,从台独伪民族主义的族群压迫中,解放出来!

美西海湾

[email protected]

2007年2月24日

附录新闻日本更正:开罗宣言未经署名

〔驻日特派员张茂森/东京二十三日报导〕

被中国视为拥有台湾主权唯一法律依据的开罗宣言,事实上只是一纸未经任何人署名、未具法律效力的「新闻稿」(Press Release )而已,具有权威性的日本国会图书馆已于二十二日将网页上「开罗宣言经中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英国首相丘吉尔与美国总统罗斯福署名」的部分删除。

日本「产经新闻」曾根据日本国会图书馆的资料,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报导(日后已经修正)「中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英国首相丘吉尔与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开罗开会,同时在决定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文书「开罗宣言」上署名」。

结果此报导引起日本新闻网站「台湾之声」的很多读者抗议,他们对国会图书馆抗议指出,「「开罗宣言」没有任何人署名,只是一纸新闻公报」,要求立即更正。

研究台湾近代史的台湾学者沈建德在研究报告上指出,在美国、英国与中华民国三个「开罗宣言」的当事国之中,并未存在有「开罗宣言」的正本,更遑论有文件上的署名,中华民国政府因此也正式承认开罗宣言并未署名。

日本国会图书馆经过两个月的调查,最后以「无法确认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开罗宣言确实已经署名」的理由,自二月二十二日起删除网页上「开罗宣言」

的「署名」记述。

为什么说我们与皇民台独主义者的斗争是百年中日战争的继续?

王希哲

我们不必与洪哲胜辩论什么“国际法”的问题。辩论什么呢?难道这是一个我们与洪哲胜国际法认识上的差距产生的问题吗?

陈礼铭先生譬喻的好,绑匪绑走了孩子,父母终于打败了绑匪,夺回了孩子,孩子自然回归父母。这是天下公理,难道还需要法官另行判决孩子的所有权?甚至,还需要绑匪声明“放弃”,“放弃”之后,还需要绑匪明文“割让”给父母,父母才合“国际法”地获得了孩子的所有权吗?天下有如此被战败后还如此权利无边,气焰万丈的绑匪?洪哲胜告诉我们,有,日本就是。而他,就是日本此等权利和气焰的辩护人。

所以,辩论能有什么结果呢?

半个多世纪前,日本战败,无条件投降。战时和战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民主阵营的一切对日宣言、公告、条约居高临下,只需要作一件事:命令这头野兽把它的掠夺物吐出来(“放弃”)。吐出来之后,物归原主和怎样物归原主,完全是战胜国的事情,日本只有老老实实,毫无置喙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就是旧金山和约,日本对它在全世界的掠夺物(不仅台澎)吐出来时,使用的无例外都是“放弃”一词,而没有也根本无必要明言“放弃”后给谁的根本原因。如果居然需要日本明言“放弃”后给谁,谁才能“合法”收回它的旧物,战败国就不是战败国,战胜国就不是战胜国了。而且今天“地位未定”的就不仅是台澎、西沙、南沙,而且还是日本战后被迫吐出的全世界包括俄国、朝鲜、中亚、欧洲、南极一切掠夺物了,因为在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对它们都仅仅是“放弃”!这也是台湾归还中国一事本来毫无问题,大陆陷共以后,美国担心台湾也相继陷共,对台湾归属始心存犹豫,但却始终不敢公然支持“放弃”就是“地位未定”理论的深层原因。

事实上,日本战败,台澎归属中国,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旧金山对日和约》、《中日和约》和中美联合公报,中日联合声明等一系列国际法约中,都是规定得清清楚楚得了。甚至《中日和约》第十条已经写明,“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都是“中华民国国民”;一切“台湾及澎湖”的法人,都是“中华民国法人”。

那么,从彭明敏到洪哲胜顽固台独主义者还要绞尽脑汁百般诡辩什么呢?

他们非要咬定他们只认《旧金山和约》,这个和约日本只是“放弃”台湾,没有明言将台湾“归还”中华民国,所以“台湾地位未定”,“中国只是战胜国占领台湾”。因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不合国际法”。

战败国日本不敢讨价还价的,洪哲胜一流倒敢来为它讨价还价了。好,我们退一万步。假使洪哲胜流是对的,假使中国真的在国际法上吃亏了:由于战后处理对日问题,百密一疏,在台湾的归属上出了条约的漏洞,没有要求日本在声明“放弃”台湾的同时,明示归还中国(绑匪的权利),被日本暗中留了一手,所以国际法上不能说台湾地位已定。那又如何呢?

那只是说明,日本卷土重来之心不死,即便战败,留下了扣子和陷阱以便来日再亡中国之心不死罢了。日本暗中留的这一手,今后它会不会提出来?很可能。

只要一旦国际条件有利于它,它重新武装,它就一定会向中国(或向洪哲胜之流“独立”了的台湾国)提出“台湾地位未定”,它要收回当年的“放弃”,因为根据洪哲胜流的“国际法”日本“放弃”台湾后,没有明示给任何人。因此除了日本,没有人合法拥有台湾的主权。“台湾国”的洪哲胜们会抗日吗?不会的,他会按照“国际法”,欢欢喜喜把台湾交还日本,作它的臣民----“台湾人怀念日本的统治(洪哲胜语)”。

日本今天为什么自己没有提出来,它没有洪哲胜聪明?笑话。它还不敢,它还没有这个力量。但它50年代起,授意廖文毅-彭明敏-洪哲胜-李登辉-吕秀莲台独主义者作为马前卒提出来了,而且今天还在推动了。

一个中国人,深知自己的祖国是百年受害者,即便中国出了国际法上的纰漏(实际没有),使得中国的整体民族利益可能受到危害,他会站在中国的立场上为维护中国的民族利益辩护(何况绑匪绑走的孩子最终属于父母这样浅显的公理)

;但洪哲胜之流已经声明不是中国人,他们是日本人。因此他要站在日本的立场上,说日本帝国主义者今天想说不敢说的话,为日本对中国侵略战争的结果《马关条约》“合法性”辩护;为日本根据这个强盗条约“合法拥有”台湾辩护;为日本战败后蓄谋翻案重来设计给中国的“国际法”扣子和陷阱张目,张牙舞爪,

以“法”割裂中国,完成甲午以来日本虽曾受挫的夙愿。这根本不是什么理论上的探讨,法学上的辩论。这已经是不可调和的民族利益的冲突。他们是日本帝国主义历史侵华政策的辩护士和忠诚继承人。

因此,一点不夸张的说,中国人民与皇民台独主义者的斗争,是百年中日战争的继续。

2003年10月7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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