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涉赵作海冤案 5警获刑

声明:本文转载自 「大河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遭刑讯逼供承认杀人入冤狱11年曾一时引发轰动,目前涉嫌制造此案的案日前出现新进展,5名制造该案的警察一审获刑,目前正处于二审阶段。

据8月24日报道,开封市龙亭区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认定,涉案6名警察在侦破过程中,犯有刑讯逼供罪,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2年不等,另外1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报道称,6名被告人分别是:王松林,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郭守海,系商丘市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丁中秋,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罗明珠,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周明晗,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控申大队指导员,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司崇兴,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在办案过程中对赵作海组织、实施了刑讯逼供,导致赵作海被错定为杀人凶犯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刑讯逼供罪。6月26日,龙亭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松林、郭守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丁中秋、罗明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司崇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周明晗被免予刑事处罚。目前,开封市中级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二审。

1999年,司法机关认定,赵作海将同村的赵振裳杀害并肢解尸体后投入井中。

河南省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在11年后,即2010年4月30日,赵振裳忽然回到赵楼村的老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8日宣告赵作海无罪。因这起错案,赵作海已经在监狱中服刑10多年,一经曝光便引起公众对公安滥权的愤怒挞伐。5月10日此案检方承认公安机关审理期间存在刑讯逼供。“赵作海案”被舆论认为是“佘祥林案”的翻版。

2011年5月27日,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赵作海声称该案侦讯期间,他曾遭一个月殴打,生不如死于是便招供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