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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使遭攻击的原因

那个拦截日本大使的“爱国”男士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懂得“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基本规则和道理,更何况中日尚不在交战期。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人做出这等不理智的举动呢?为什么网上还有为此叫好的人呢?我认为,除了用爱国激情等理由解释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背景,那就是迄今为止,很多中国人还没有学会抗议,没有得到合理合法表达不同意见的基本训练,说白了,很多中国人还缺乏现代文明规则的熏陶。

北京时间8月27日下午4点左右,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乘坐的该国大使馆车辆,在北京环路上正常行驶时,遭中国籍男子截停,车上悬挂的日本国旗被抢走,大使本人没有受到伤害。

这个消息最先在搜狐微博上发布并立即传播到了整个互联网,消息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密切关注,我和多数网友的态度一样:反对并谴责这种毫无积极意义的所谓“反日”行动,因为它公然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公约规定的基本国际关系准则,这样做,无论是对维护中国形象,还是提高对日压力,抑或是展示对日情绪,都没有好处。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国际公约》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该公约第二十九条还明文规定:“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

事实上,不仅这部已经生效近40年的现代社会国际公约对外交人员有如此明确的保护,溯及既往,人类社会亦有“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基本准则。这些公约或准则,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冲突国家间的信息沟通,最终以创造化解矛盾的机会。这样的规则,不仅对外国驻我国的外交人员有效,同样也适用于他国对我国外交人员的尊重。

拦截日本大使的车辆并抢走其国旗的行为,虽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性质还是非常严重,总体来说,这样的行为具有三个方面的严重危害:

一是严重违反国际公约,给日本和他国攻击我国、在外交上排挤和抵制我国造成口实,如果这种行为是因钓鱼岛问题而引发,则其恶果是让其他同情或支持日本立场的国家和人士更多一层借口。

二是容易引发日本右翼人士的反应性行动,使我国驻日本的外交人员面临人身危险和国格危险。

三是严重损害中国的形象,并给中国处理外交关系造成很多麻烦。

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一种值得严厉谴责的极端行为,它是打着爱国的旗号,行乱国之实,套用一句流行词来说,这就是所谓“爱国贼”的行为。

以爱国之名违反国际准则的行为,在中国其实有过深刻教训。清朝时期,僧格林沁对欧洲国家派往中国的数十名使节极尽侮辱、虐待之能事,客观造就了八国联军攻击中国的理由;而义和团以爱国之名,大肆烧杀、虐待在华外国人,更是外交史上的奇闻。这些事,也许一时解恨,但终因其违反文明秩序、突破文明底线而遭唾弃。

历史发展到今天,笔者相信,包括那个拦截日本大使的“爱国”男士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懂得“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基本规则和道理,更何况中日尚不在交战期。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人做出这等不理智的举动呢?为什么网上还有为此叫好的人呢?

我认为,除了用爱国激情等理由解释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背景,那就是迄今为止,很多中国人还没有学会抗议,没有得到合理合法表达不同意见的基本训练,说白了,很多中国人还缺乏现代文明规则的熏陶。

自古至今,中国人被要求服从,习惯了专制。而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内涵之一就是承认公民的不服从权利以及公民表达异议的自由,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这些权利和自由更多的还只是学者讨论的语境而非普通公民现实的行为习惯。

于是我们看到,当某些公民对政府有意见时,一方面是政府强力压制不许其正常表达,或者不给其表达的时间、场所和过程,所以少数憋久了的公民,一旦爆发,就酿成大祸,比如几年前杨佳于上海的蛮干,或者今天发生在湖南邵阳的自来水公司员工烧死领导;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公民有各种表达反对和抗议声的欲望,却得不到正常表达的机会,于是大家在缺乏规则的前提下,各自寻找自我认可的表达方式。

从大的层面来看,不管是杨佳暴力杀害无辜的上海政法工作人员,还是邵阳自来水员工烧死领导,抑或是这次“爱国”男子公然践踏国际准则袭击外交使节,其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即以一种违反文明规则的冲动行为,表达自己内心难以抑制的诉求。

设想一下,倘若中国公民平时学会了文明的表达,甚至在政府承认并尊重的抗议中得到了文明反抗的训练,也许那名“爱国”男子会到日本大使馆递交抗议信,或者以其他不违反国际公约的行为,有理有利有节地表达一个普通中国人对钓鱼岛的领土主张,而不是用今天这种注定会遭到抗议、嘲笑的非理性抗议方式。

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违反国际准则袭击日本大使的行为,根源实则在于国内文明政治秩序的阙如。所以,要想培养理性的公民,政府还有很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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