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内外媒体关注9月18日的新闻除了在这个特殊的抗战纪念日是否会随着钓鱼岛争端的不断扩大而再次发生大规模反日示威游行外,还有另外一个焦点就是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立军审判即将开庭。王立军的案件审判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五院法官组成合议庭,并将在审判结束后对外通报。而根据目前的消息来看,王立军或将逃过死刑,法律专家也建议中共可借此机会,将此类事件脱离政治化的旧有定律和权斗思维,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成为依法治国的一杆标尺。
王立军或将判有期徒刑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9月5日晚间公布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4项罪名。其中徇私枉法罪名与隐匿谷开来杀人案直接相关。
根据当年李庄案辩护律师陈有西向表示,王立军案的量刑会维持在有期徒刑内,不会上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对王立军的审判是否会涉及薄熙来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陈有西表示,根据新华社公布的公诉通告中对王立军所提及的“四宗罪”,即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以及受贿罪,情节严重程度都构不成有期徒刑以上的量刑。以此判断,王立军案的量刑会维持在有期徒刑内,不会上升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此外,多位业界专职律师都向表示,依照中国现行法律,王立军“四宗罪”的量刑会保持在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刘律师认为,“王立军的量刑标准会维持在15年至无期徒刑之间,上不到无期徒刑”。
但陈有西同时向表示,相对于已经审理结束的薄谷开来案,王立军案虽然以“公开审理”的名义展开,但公开的程度,也即透明度肯定不及前者。至于与此很难撇清干系的薄熙来案,也会在十八大前加速处理。
是否涉及薄熙来引关注
在王立军案具体审理日期确定之前,舆论纷纷对中共会否在十八大前了结薄案提出质疑。认为中共会在十八大前对薄熙来做出相应处分的一派认为,中共一贯的治理思路不会将“政治丑闻”留待下一任。而且依照常理推断,中共在决意审理谷开来或王立军之前,早已对薄案有了初步定性。而与此类观点相左的一派将论据着眼于以下几点:其一,王立军审理结束后,十八大前留给薄熙来的时间太少,况且该案牵扯广泛,影响重大,所以很难在短期内清算完毕。其二,如果对薄熙来是在十八大临近时开庭审理,势必会分解公众的注意力,甚至可能对十八大的正常进行造成影响,这对于一向不打无准备之仗的中共来说,是竭力避免发生且不能容忍的。其三,截至目前,薄熙来仍然是人大代表,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这意味着他在近期内仍不会被移交司法机关。
对于以上两种争论和猜测,陈有西表示,在王立军案的审理过程中,薄熙来是很难绕过去避而不谈的。
所以,虽然中共从始至终强调“切割”,但薄还是毫无疑问会被提及,“但提法会比较隐晦”。至于中共会否在十八大前了结薄案,陈有西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不论怎样,至少会对薄做出党内处分的决定。告别政治斗争依法处理薄王
对于薄王案,陈有西表示,新中国成立后在很多重大事件的处理上,已经养成一个习惯,就是法律问题政治化,都是政治化解决,而不是法治化解决。从高岗、饶漱石、彭德怀、刘少奇,到林彪、四人帮,再到陈希同、陈良宇,没有一个是真正得到独立客观的司法审判而决定他们的命运的。而这样的后果,就是目前对外对内都留下一个印象,就是中国是没有真正法度,不是按照法律来解决社会重大事件的。
要知道,“刑不上大夫”,不是光指对高官不判刑,而是指所有法律规则对他们不起作用,用另外的标准去处理,法律约束不了政治人物。一旦涉及重大高层事件,法律是可以随意搁置的。在中国法律是管不了真正的政治大人物的。一旦有了这样的概念,最后对这些的高官的处理,就会自然的理解为最后都是权力对权力的斗争,成则为王,败则为寇,赢的没有法理,输的也不服气。这也就导致了海外媒体、坊间都会用“路线斗争”、“权斗”来解读这些现象。没有是非观,只有权力观,树立不了法治的权威,这种示范,严重影响了“依法治国”的落实,损害了人们敬畏法律的基本价值观的形成。
但同样,将道理反过来说,陈有西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包括对其定罪量刑的平等,也包括程序权利的平等。既不能因为是党员高官,就对其特别宽宥从轻,也不能因为其政治身份,就用特别的程序特别苛刑。法院、检察院、纪委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中,之所以能够长期无视《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关押时间、关押地点、告知家属、会见律师问题上一直公开违反,这也是同中央最高层处理这些案件的示范案例分不开的。
那么,回到薄、王案,现在面临着对他们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也必须严格地树立一种法治的示范方式。应当充分尊重已经有的法律工具,遵守已经有的成文法的法律程序,严格依法惩处,给出一个示范,为今后处理重大政治问题,建立一种明确的法治标准。这个意义,远比清算一个人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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