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和政府有什么不一样?把这问题的实质搞清楚了,或许就可以对今天台湾治理经营的种种乱象看出门道。同为人民,为什么“政府”区别对待公私部门的人民,公部门的保险、退休、福利开支,政府就概括承受,而私部门就得自行理财、自谋出路?民选的总统马英九如何得以将决策权力禁锢于二三人之间?台电、中油等国营系统分明弊端重重,为什么“政府”却无可奈何?立委高分贝要求公务系统减肥,却对自身肥美的津贴补助及部分委员的利益勾当绝口不提?
资源决策要公众化
在政治权力的光谱上,可以区分出独裁、极权、集权、政权、政府,五个级别;从人类文明的进程看,前四者是权力的野蛮,政府则代表了权力被驯服。在未脱野蛮的政权与已被驯服的政府之间,有一个本质的边际,那就是社会资源及决策的“所有权”有没有公众化;如果公众化了,我们称它为一个“政府”,如果还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例如10%甚至20%的人手中,我们称之为“政权”。
是否有全民投票,并不是区别政权与政府的关键。阿富汗已经有了投票的表面动作,在阿拉伯之春之后,埃及也进行了投票,伊朗也有投票,而委内瑞拉的总统查维斯也刚刚在全民投票之下,以80%投票率下的10%领先票数,堂堂迈入20年连续执政。然而,从国家资源和决策都还把持在少数人手中这事实来看,它们都还停留在“政权”的层次。
回过头来看台湾。在权力分布的光谱中,台湾位于哪个位置?台湾一人一票,也有三权分立,人民幸福感远超中国大陆,它是一个“政府”而非“政权”吗?
如果是政府,为什么总统马英九可以长期将决策控制在二三人之间?为什么总统的密室决策权力,大过美国总统,甚至大过伊朗总统、中国大陆总书记的密室权力?
如果台湾已经是个政府、公民形态的国家,那么为什么具有投票权的“公民”,能够长期忍受一些民选的立法委员、议员与“政府人士、机构”之间的暗盘交易、利益输送?公民们忍受不了公营机构主管、公务政要的薪水福利水平,却能忍受立法委员、议员们的早已失去合理基础的种种补贴?最关键的,何以选民能够接受他们所选出的那个政党,将“政府”政党化,赢家通吃?
政权取代的制度化
台湾的政治乱象,其实已经证明了,台湾选民脑中的“政府”及“公民”意象,其实是相当“革命”性质的。选举,其实只是“政权取而代之”的制度化,而不是在选一个超越政党的国家化政府。
由此理性的看来,今天的台湾还处于政权与政府之间的“半政府、半政权”状态;台湾人一直不承认这点,仅仅是因为彼岸还有一个集权单位,相比之下台湾更像一个政府。但若台湾继续以彼岸的低标准自我释怀,而拒绝以世界上更高的“政府”理念来自我批评,台湾的政治文明,恐怕也就将永远处于“政权”阶段的乱象。
台湾在表面机构设置以及法条上,貌似一个政府,但其内核的操作却处处残留着政权的尾巴。台湾要跨过现代国家的关口、进入文明演化的下一阶段,首先必须彻底的、一次性的检视其政权遗毒,将“政府”真正的国家化、公民化。目前看来,宪法中的某些缺陷正在阻挡台湾政府正常化,而现任的马英九正在极力享受这一个宪法缺陷,使得台湾在世界政治的光谱上,由“政府”向“政权”反向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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