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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多次提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终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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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中共召开十八大,胡锦涛在开幕式中作出报告,中国官方媒体称这份报告浓缩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十年来党领导中国发展建设的经验与启示,勾画出中国未来发展的蓝图。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首次写入中共党代会报告。

胡锦涛在报告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作了深刻阐述,同时指出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次写入党的报告。胡锦涛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讲话中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官媒称,此次写入党的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今年,胡锦涛在7•23讲话中谈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也曾强调,“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而这三点内容,亦是对其在中共成立90周年大会上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的阐释。

中央党校教授严书翰曾指出,当初苏联、东欧的改革失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没有正确认识。50年代初期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东欧国家,没有把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分开,而是将具体制度等同于基本制度,认为这是完善的,也是完整的,不需要改革,因此他们迟迟不进行改革。后来苏联在改革过程中把具体制度的一些弊端等同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弊端,所以戈尔巴乔夫提出要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倒重来。

分析认为,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十八大报告,意在为习近平延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延续中国式政改进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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