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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和谐杂音重 胡氏手法难奏效

作为中国现任最高领导人,胡锦涛在过去的10年中修正了邓小平与江泽民为中国设计的发展路线,开启了意在调整生产关系的科学发展之路,“民族和谐”也成为其任内最重要的民族理论论述。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在胡锦涛所指挥的这场“民族大合唱”中,还是出现了西藏“3.14”骚乱和新疆“7.5”事件等一系列严重“杂音”。虽然在主政西藏期间,胡锦涛施展了处理民族事件果断、有力、善于防微杜渐的看家本事,并以此得到了邓小平等中共高层的赏识,但在全球沟通融合愈发便捷的新时代,着重铁腕强压或经济建设“一招鲜”的胡氏手法已难掩捉襟见肘之势,挟平息拉萨骚乱余威的胡锦涛不得不面对从海内外袭来的种种挑战。

民族问题渊源深 新时期遭遇新挑战

中国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国家秦朝,而后经过汉朝的巩固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从此奠定,直至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历史上,处理民族问题是历朝历代统治者都需面对的大事。汉初,由于中原政权无力抗拒匈奴,汉朝开始用“和亲”来维持与少数民族的和平。此后,“和亲”政策也被历朝历代统治者较多的使用,以维护边疆稳定。直至清代,统治者开始以制度性的“满蒙联姻”方式来维护满蒙两个民族间的友好关系,同时对西藏实行册封、驻藏大臣和金瓶掣签三大制度,在新疆则设立伊犁将军,并招抚任用少数民族上层,利用和限制宗教,实行政教分离政策。

进入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参照了苏联、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根据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中国政府进行大规模的民族鉴别,形成了人们今天所看到的56个民族。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被正式确立。1984年5月,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民族区域自治法》。当时,对于人口较少并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政府开始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并通过教书识字尽快使其“文明化”,一些还停留在传统经济和原始经济的少数民族甚至“一步跨入了社会主义”。

在新疆、西藏、蒙古三个面积最大的少数民族地区中,外蒙古在苏联第三国际的作用下,于1924年11月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允许苏联驻军。鉴于苏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经在事实上脱离中国的统治近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刚成立后不久后的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由于想要独立出去的蒙古族人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因此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自治区虽然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却并未成为让中国政府头痛的民族事件多发地。

新疆一度曾是中苏关系恶化时期,苏联为中国制造麻烦的棋子。1962年4月,新疆爆发了“伊塔反革命暴乱事件”,中国共有边民67,000余人逃到了苏联,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大的一次国际间边民外逃事件,也是中苏边境由局部紧张转入全线激烈冲突的导火索。然而中苏大战最终引而未发,新疆地区的民族问题也随之逐渐冷却。同内蒙古的情况相似,留在新疆境内的大部分新疆人愿意在中央政府的管理下生活。此外,与西藏相比,新疆与中国其他省份的经济联系更为密切,并有生产建设兵团坐镇。因此,新疆虽然也存在一定的民族问题并发生过乌鲁木齐“7?5”事件这样严重的暴力冲突,但却并不如西藏的民族问题那样另中央担忧。

与新疆相比,坐落在中国西南边陲的西藏由于自然环境等因素,与其他省份的经济联系远远没有新疆那样紧密。加之西藏政教合一的历史背景和达赖喇嘛出走后在海外动作频频,西藏成为中国民族问题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毛泽东曾经使用“掺沙子”的方式派遣大量汉族人到西藏支援建设。计划经济时期,强大的中央集权控制着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藏人还是汉人都难以抗拒这种分配政策,中央的政策确实起到过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西藏的民族问题并未在当时明显暴露。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计划经济被市场化打破,政治上也破除了中央集权式的完全控制,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同其他地方一样,拥有了相当大的独力权力和发展空间,新时期的民族治理遭遇到了新的挑战。在社会发展中,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同其他汉族地区人一样,也会同政府的一些决策产生分歧,甚至发生抗议事件,但因其带有民族特性,外界便往往以民族问题的眼光来对待。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一些境外势力渗入中国内地更加便捷,也造成了少数民族地区人容易受到外界鼓动,产生如西藏“3.14”骚乱、新疆“7.5”事件和藏人自焚这样极不理性的暴力行为。

“一招鲜”手法陷困境 民族问题要打“组合拳”

中共现任领导人胡锦涛从1988年起开始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主政期间遭遇了1989年的拉萨骚乱事件,事件发生后,胡锦涛迅速宣布戒严,使用铁腕抚平事件。普遍认为,通过此事,邓小平等中共高层认为胡锦涛行事果断,对共产党忠诚,胡得到了进一步的赏识和肯定。2003年,胡锦涛走上前台,正式成为中共第四代领导人,此后,胡锦涛开始打造比前任更为开放、平等的形象,多次前往比较落后的中西部省份视察,给人留下了更为看重在改革中落后的弱势群体的印象。各方舆论对胡锦涛的评价多数持正面、肯定的基调,但西藏戒严事件是一个常被提出来的质疑与保留。例如有台湾媒体称此统治纪录为“血腥镇压”,并质疑在胡任内所推动的反分裂法;美国杂志《大观》认为以总书记胡锦涛为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层控制舆论与镇压宗教信仰,在其2005年的十大独裁者排名栏目中,将胡列第四名,2006年降至第六,其后数年均名列十名内。虽然因铁腕而掀开了自己的政治上升前途,但面对新时期的民族问题,一向擅长“防患于未然”的胡锦涛也深知单纯依靠传统手段压制矛盾并非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之道,于是,在胡锦涛任内,中央开始更大幅度的对包括西藏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经济援助。

2005年至2010年,西藏生产总值先后突破300亿元、400亿元和500亿元大关,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2011年,西藏GDP再次突破600亿元。201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05年翻了近一番和增长78.1%。2006年7月1日,格尔木至拉萨段的青藏铁路终于开通,全程1,142公里,青藏铁路成为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十一五”(2006年—2010年)末,新疆生产总值达到5,437亿元,年均增长10.6%;全口径财政收入1,191亿元,年均增长24.6%。2002年—2009年,内蒙古经济增长速度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

2009年9月29日,中国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上说:“事实证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是成功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完全正确的。对这些实践证明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他提出,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显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毋庸置疑,胡锦涛任内,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确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在全球经济文化融合愈发便捷的新时期,这种仅靠铁腕强压或经济建设的胡氏手法已难掩捉襟见肘之势。

有观点指出,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就会走向民族和谐。也有丰富的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往往导致民族矛盾的激化。随着经济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也会随之提高和强化。在国内,一些少数民族人并不认为自己是优惠政策的受益者,经济的偏重和政治的倾斜也被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人认为是“还债”,照顾民族利益的政治倾斜演变成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特权。例如,中央在80年代提出的法律上少数民族的轻度犯罪行为可以被轻判的“两少一宽”政策至今仍在实行,这一政策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造成民族间司法地位不平等,使得对于少数民族的刑事犯罪难以处理,同时导致对少数民族中守法分子的逆向淘汰,降低少数民族素质,使少数民族遭受“污名化”,甚至加强了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隔阂。此外,中央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也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例如在当今的中国,就业机会的大部分,尤其是每年新增就业机会的绝大部分,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而新疆的企业严重依赖于外来投资。据此前2007-200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外省企业对新疆的影响力,是国际资本对中国影响力的五倍。考虑到石油企业雇佣的正式职工较少,外省企业对就业率的影响比这个比例还大。而新疆是一个人口增长率高于全国两倍的地方,可以说,如何解决就业问题,就取决于这些外省企业。然而,外省企业往往倾向于雇佣汉族人,包括本地汉人和外来移民。有在喀什投资的企业家说:“本地人(维族)不如内地人(汉族)勤快,交流上也比较困难,而在一起工作的话又怕出事,所以我尽可能多从内地和乌鲁木齐招(汉族)人。政府也不干涉。”而在建筑业里,甚至有许多企业完全使用内地来的民工,而这些民工在新疆几乎不花钱,把所有收入寄回家里。在这种情况下,新疆的维族失业率居高不下。对于没有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的中国社会来说,高失业率是一个可以导致多米诺后果的严重问题,这也成为了新疆无法实现稳定的原因。

在海外,企图将新疆与西藏分裂出中国的野心家动作频频,不仅在国际社会上寻求支持,更一度煽动了西藏“3.14”骚乱和新疆“7.5”事件,自焚与骚乱等民族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空前加大,擅长“防患于未然”、“堵”住问题的传统胡氏手法令中共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疲于奔命,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手段越发显得重要。挟平息拉萨骚乱余威的胡锦涛腹背受敌,不得不面对从海内外袭来的种种挑战。

事实证明,在处理中国的民族问题上,单纯依靠强压或者偏重经济,都不可能成为解决矛盾的“一招鲜”法,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关系等多管齐下的“组合拳”或许才是破解中国民族问题困境的出口。

2012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上发表了文章《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由于朱维群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的身份以及文章刊发的时间正值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引发了外界关于中国是否在酝酿一场民族政策改革的猜测。

朱维群指出,要清醒地看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并不意味着团结、稳定的问题,尤其是反对分裂主义的问题自然而然就可以解决了。在这个问题上,前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教训非常深刻。两国都有扶持发展程度较低民族的政策,力度也不算小,但政治导向不对,结果一切落空。经济支持要更多强调以自然环境艰苦、群众生活贫困等地域因素为标准,更多强调对贫困地区、对生活在那里的所有民族群众的支持,而不是过分强调对特定民族的支持。以地域因素为主要着眼点,国家大部分支持仍然会落实到少数民族群众,但是其社会政治导向作用却是不一样的。

朱维群还建议将来在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推行各民族学生混校。要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不能消极应付、放任自流,不能对违法行为采取“息事宁人”态度,不能允许任何人以“民族”身份躲避或抗拒法律的实施。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主要应是保障这部分群众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而不要再刻意把他们从社会人群中区别出来,突出其民族身份,给予超市民待遇。要把他们的社会活动引入到城市现有的社团、社区中来,防止形成体制外的“民族村”、“民族社区”、“民族团体”。

有观察人士指出,在接下来的10年甚至更远的未来,中共应该在民族问题上放宽眼界。对比台湾问题,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达赖喇嘛与中共的谈判仍处于“尴尬”中,而曾经有血海深仇的国共两党已实现了关系的正常化,甚至连“和平协议”都已摆上了台面。在民族问题和台湾问题上,其相同之处就是“收买人心”,只要争得了民心,再多的分裂势力都无法掀起大风大浪。对少数民族的优惠照顾应是一定时间和一定阶段上扶助处于相对劣势的少数民族,达到各民族、各地区人民的共同发展,其趋势应是缩小优惠照顾的尺度而不是扩大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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