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党报以理论证明藏人自焚杀生

藏人自焚事件在中共十八大前后一度频密,换届后的中共高层似乎对此释放更多积极的强硬信号。中共党报《人民日报》(海外版)12月15日发文驳斥流亡藏人“自焚并非杀生”的说辞,认为自焚脱离宗教行为范畴,也不符合佛教的利他精神,并暗示流亡藏人煽动自焚包含政治目的。

文章说,流亡藏人“同情”自焚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僧人自焚在动机和目的上,没有违反佛教禁止杀生的教义,而是为了他人的福祉和利益,符合佛教的“利他精神”。

但事实上,僧人自焚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不是一种宗教行为,且违反了佛教慈悲一切有情的核心理念,绝不是佛教所提倡的利他精神。

文章称,流亡藏人首席噶伦洛桑森格也认为自焚“是一种政治诉求”,自焚者口称“西藏独立”等政治口号,但“根据佛教教义,利他所践行的菩萨行只是佛法行为,追求的是佛法目标,而从来没有与政治联系在一起,从不是为了达到一种政治目的而付诸行动。那些把宗教和政治混为一谈的僧人根本没有领会佛陀思想精神的精髓。”

另外,根据佛教的观点,从后果上来看,僧人自焚违反了佛教利他精神所倡导的“慈心不杀”的根本思想,也绝不是佛教所倡导的利他精神。

文章反驳流亡藏人格尔登寺活佛的说法称,无论何因何果,无论什么动机和目的,只要杀生,就犯了杀生罪,更不可能是佛教提倡的利他精神。同时,鼓吹僧人自焚是佛教上的利他精神,本身就是在教唆自杀。按照格尔登活佛本人的观点,无论是“站在明处”还是“躲在暗处”无论是“直接杀害”还是“间接杀害”。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