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钉子户”的权利不被保护,国家就在和其他社会集团竞争公民的忠诚中失败,人们以后会另寻保护人,不再对国家效忠。
当《物权法》刚获颁布,重庆就出现“最牛钉子户”高擎国旗在十几米深坑中的孤楼上抵制拆迁、誓与祖产共存亡的壮烈场面。这一爆炸性事件,挑战著中国领导人的智慧,呼唤著他们的“新思维”。一个能够创造历史的领导人,应该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不仅不把维权看作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而将之视为自己的权力资源、一种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的绝好机会。
其实,一些重要的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和政治家都反覆抱怨的中国人一盘散沙、缺乏国家意识,并非什么国民素质问题。人是社会的动物,要与别人合作,又要与别人冲突,经常处于被侵犯的危机之中。他对谁忠诚,取决于谁最能给他提供安全感,提供最有效的社会服务、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当家族提供了这种安全感时,他就会家族至上;当部族成为他的保护人时,他就对部族效忠;当地方政权为他说话时,就强化了他的地方认同;当国家保证了他的一系列权利时,他就成了手捂胸口对国旗宣誓的公民。现代世界以民族国家为基础,而民族国家的崛起,正在于它证明了自己比部族、宗教组织和地方政权等更能为个人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中国近现代史上国家意识的阙失,恰恰说明“国家建设”(state-making)的失败。
看看欧洲民族国家的起源就能明白。英王室在中世纪时本是欧洲群雄中的一个弱支,到十六世纪时,还有被西班牙帝国灭掉之危险,国力比法国也差上一截。但是,英国最后崛起为世界帝国,原因之一就是其“国家建设”的成功。
举例而言,在英格兰的封建体系中,农民主要是效忠自己的领主,国王远在天边,无法建立和其臣民直接的纽带。但是,当人们和领主发生纠纷时,领主的法庭就不是一个理想的讨公道的地方。英格兰的地权和中国有形式上的相似,那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过,英格兰人在这些“王土”上,享有各种传统的权利,受习俗和法律的保护。比如,领主在人少地多时,迫不及待地把土地出租给农民,定的租额甚低,租约也是终身甚至可继承的。可是,当人口增长、土地升值时,领主就想增租,或者把佃户赶走,让财力雄厚、肯出高价的大佃户承租,这就大大侵犯了在地农民的传统权利。这和重庆地方政府在地价升值的情况下强迫原住户迁出祖产,让出价更高的开发商占有土地的案例很有些神似之处。只不过,在英格兰,领主并非总能得手。农民们出现纠纷,拒绝向领主法庭上诉,而是跑到国王法庭讨个公平。国王法庭当时不断扩张,工作更有效率,而且更倾向于保护弱势的权利,很受老百姓的欢迎。久而久之,老百姓觉得国王才是他们的保护者,对国家的忠诚也就超过了对领主的忠诚,渐渐有了国家意识。英国王室后来不仅在内忧外患中自保,甚至越战越强,竟打造出一个“日不落”帝国,这是重要的民意基础。
如今许多人说要警惕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这并非全无道理。但是,从另一个面向看,民族主义一直是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完全没有也会“国将不国”。比如美国人爱起国来,有宗教般的狂热,中国的民族主义根本无法与之相比。问题是,健康的民族主义往往是在“参与性”的政治过程中产生的自发情操。当人们觉得“国家”是自己参与的结果,是自己的创造物时,才会有强烈的效忠意识。美国的民族主义,建立在其选举政治中公民参与的基础上。文革时代,我们上街游行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表达的不是什么民族主义情绪,而是国家权力进行政治动员的表演。当今中国民族主义的崛起,一大原因在于老百姓在国家事务中逐渐能听到自己的声音。特别是网路媒体的兴起,让国民在广泛的事务中发言,在他们中间培植了一个“想像共同体”,彼此之间建立了强烈的连带感,进而把这个拆迁户的权利也看作是自己的权利。
重庆拆迁户打起国旗,正是表达了这种参与性政治过程所塑造的民族主义精神。他向中国的政治领袖提出了挑战和机会:这面旗子保护了我的公民权利,这是我对国家忠诚的理由!如果他的权利不被保护,国家就在和其他社会集团竞争公民的忠诚中失败,人们以后会另寻保护人,不再对国家效忠。但是,如果国家有效地保护了他的权利,那么不仅是对他,而且对所有和他有连带感的公民都传达了一个强烈的资讯:最后还是国家能够保护你们的利益,国家没有辜负你们的忠诚!
当年费孝通先生提出“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我觉得还要加一个“强国家”。政府小并不意味著国家弱,看看当年的英王室就是一例。相反,当政府退出经济和社会领域,并为公民提供有效的权利保护时,就在小政府的基础上建设了强国家。
薛涌: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现任波士顿Suffolk University历史系助理教授。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影响中国的五十位公共知识分子”之一。著有《直话直活的政治》、《中国不能永远为世界打工》、《草根才是主流》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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